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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宝丽:关于第一大股东与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暨触及5%整数倍的公告

导读:红宝丽:关于第一大股东与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暨触及5%整数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65证券简称:红宝丽公告编号:临2026-031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与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暨触及5%整数倍的公告

第一大股东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实际控制人芮敬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前,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告中简称“公司”或“红宝丽”)之第一大股东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源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42,92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9.44%;公司实际控制人芮敬功先生及一致行动人芮益民先生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049,12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9%;芮敬功先生及芮益民先生、芮益华先生是宝源投资实际控制人,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宝源投资直接间接合计持有公司20.53%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宝源投资及芮敬功先生、芮益民先生、芮益华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7,053,9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999994%),持股比例触及5%的整数倍。

公司于2026年4月3日披露了《关于第一大股东与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宝源投资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752,698股,占公司总股本不超过0.78%;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352,698股,占公司总股本不超过1%。芮敬功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不超过0.22%。

一、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宝源投资及芮敬功、芮益民、芮益华
住所南京市高淳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商贸区132号
权益变动时间2026年5月13日至2026年6月11日
权益变动过程公司第一大股东宝源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芮敬功先生于2026年5月13日至2026年6月11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92.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3%,宝源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芮敬功先生及芮益民先生、芮益华先生合计持股比例由20.53%减少至19.999994%。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股票简称红宝丽股票代码002165
变动方向上升□下降?一致行动人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A股(宝源投资)361.200.49
A股(芮敬功)310.04
A股(芮益民)00
合计392.200.53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其他□(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其他金融机构借款□股东投资款□其他□(请注明)不涉及资金来源?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宝源投资14,292.6819.4413,931.4818.95
芮敬功679.03140.92648.03140.88
芮益民125.88100.17125.88100.17
芮益华0000
合计持有股份15,097.592420.5314,705.39242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4,493.908119.7114,101.708119.18
有限售条件股份603.68430.82603.68430.82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否□公司于2026年4月3日披露了《关于第一大股东与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公司第一大股东宝源投资及其实际控制人芮敬功先生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4,705,396股(占公司总股本735,269,837股的比例2%)。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否?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否?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如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不适用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不适用

二、其他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实施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情况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任何承诺的情形。

4、公司第一大股东宝源投资及一致行动人已履行其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并按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成,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后续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宝源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情况告知函》;

2、宝源投资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3日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3.律师的书面意见□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