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证券代码:000949证券简称:新乡化纤公告编号:2026-030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1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3日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新乡市红旗区新长路与经八路交叉口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新区办公楼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提案类型 | 备注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0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0 |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0) |
| 2.01 |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2 |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3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4 |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5 | 发行数量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6 | 限售期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7 | 上市地点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8 |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9 | 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10 | 决议有效期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0 |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4.00 |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5.00 |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6.00 | 《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7.00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8.00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审核报告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9.00 |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00 | 《关于公司与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乡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1.00 |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披露情况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信息。
3、特别强调事项(
)上述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除议案十一外,其他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3)根据相关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于股权登记日下午股票交易收市时持有“新乡化纤”股票的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邮件或信函方式提前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2、登记时间2026年
月
日9:00-15:00。
3、登记地点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新长路与经八路交叉口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会议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新长路南侧;
(2)电话号码:0373-3978966;(
)传真号码:
0373-3911359;
(4)电子邮箱:000949@bailu.cn;
(5)联系人:童心;(
)会议时间为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月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49”,投票简称为“新纤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会不设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7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10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
,结束时间为2026年
月
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
:
。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自行复印有效)
、委托人名称、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2、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对本次股东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按下表格式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 | |||
| 2.01 |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 |||
| 2.02 |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 | |||
| 2.03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 | |||
| 2.04 |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 √ | |||
| 2.05 | 发行数量 | √ | |||
| 2.06 | 限售期 | √ | |||
| 2.07 | 上市地点 | √ | |||
| 2.08 |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 | |||
| 2.09 | 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 √ | |||
| 2.10 | 决议有效期 | √ | |||
| 3.00 |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 | |||
| 4.00 |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 5.00 |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 6.00 |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 | |||
| 7.00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 √ |
| 况专项报告议案》 | ||
| 8.00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审核报告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公司与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乡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 √ |
| 11.00 |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注: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