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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拓数创:关于募集资金账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导读: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账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06 号),广州凡拓 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25,583,400 股,每股面值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5.25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645,980,850.00 元,减除发行费用90,079,862.64 元(不含税)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55,900,987.36 元。2022 年9 月26 日,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将扣除保荐承销费后的募集资金 580,422,956.50 元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2022 年9 月26 日,信永中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 报告》(XYZH/2022GZAA20625 号),对公司截至2022 年9 月26 日的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管理存放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 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 存储、审批、使用、管理等事项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切

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 批准,公司在相关商业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该等商业银行及保 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募集资金的使用过程中均按 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公司于2025 年4 月2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 募投项目“数字创意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对上述 募投项目进行了结项,并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 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公司于2025 年7 月1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节余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总部数字创意制作基地项目”及“营销网络升级及 数字展示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对上述募投项目进行了 结项,并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的节余利息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 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此前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销户的募集资金账户情况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状态

平安银行广州信源支行 15473658720041 已注销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广州东山支行 82040078801500002357 已注销

中国工商银行广州科学城支

行 3602090729200469005 已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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