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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强股份:关于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更名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导读:

300160证券简称:秀强股份公告编号:

2026-018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更名并修订《公司章程》

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更名并修订其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更名及制度修订情况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水平,健全ESG管理体系,提升ESG管理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战略决策委员会”更名为“战略与ESG委员会”,将《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在原有职责基础上增加ESG相关职责,并对工作细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基于上述变动,同步修订《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涉及的相关条款。本次调整仅就该委员会名称和职责进行调整,其组成及成员职位保持不变。

二、《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修订后
第一百四十八条公司董事会设置战略决策、提名、薪酬与考核等其他专门委员会,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由董事会负责制定。战略决策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均为5名,提名委员会的成员为3名,其中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第一百四十八条公司董事会设置战略与ESG、提名、薪酬与考核等其他专门委员会,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由董事会负责制定。战略与ESG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均为5名,提名委员会的成员为3名,其中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应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董事应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
第一百四十九条战略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二)对本章程规定须经股东会和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三)对公司发展战略、投融资决策以及主要业务流程进行审查和风险控制,提出加强或者改进建议;(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第一百四十九条战略与ESG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包括从环境、社会和管治(ESG)等方面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二)对本章程规定须经股东会和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三)对公司发展战略、投融资决策以及主要业务流程进行审查和风险控制,提出加强或者改进建议;(四)对公司ESG相关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包括ESG制度、战略与目标、ESG相关报告;(五)对公司ESG相关风险及机遇进行识别和评估并提出建议;(六)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或ESG相关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七)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八)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具体经办人在股东会审议通过议案后,办理此次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工商登记备案等手续。具体事宜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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