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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利集团: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导读:中利集团: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6 月26 日(星期五)下午14 点30 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6 月2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6 月26 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6 月26 日上午9:15-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熟市东南经济开发区常昆路8 号,江苏中利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楼会议室(一)。

5.会议主持人:黄昶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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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31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34,944,264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1.1109%。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01,542,177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03%。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共1,31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3,402,087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1106%。

(二)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1,31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3,411,187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1109%。

会议由黄昶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北 京观韬(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会的召开进行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案: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补庄育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627,603,0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438%;反对6,251,6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46%; 弃权1,08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1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6,07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0278%;反对6,251,687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114%;弃权1,089,5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609%。

表决结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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