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苑东生物: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于2026 年7 月2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 年6 月30 日以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 次会议通知期限)。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颖主持,应出席董事9 名,实际出席董 事9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 关法规和《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 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逐项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毕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董事会同意公司 根据《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及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的授权,对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的授予价格进行 相应调整,授予价格均由32.30 元/股调整为31.82 元/股。
董事赵立文作为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票 数的100%,全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调整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 有关规定和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6 年7 月2 日为2026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以31.82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6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65.00 万股。
董事赵立文作为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票 数的100%,全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向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7 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