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博硕科技:关于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51证券简称:博硕科技公告编号:2026-039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
鉴于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电子产品精密功能件生产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对该项目进行结项,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后续根据公司自身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围绕主营业务、合理审慎规划安排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并在使用前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相关事宜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6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A股股票2,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发行价为人民币
75.18元/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50,36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9,003.60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
月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2021年
月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8-2号)。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入总额 | 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 |
| 电子产品精密功能件生产建设项目 | 55,500.00 | 55,500.00 | 2026年6月30日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7,500.00 | 7,500.00 | 2026年6月30日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2,000.00 | 12,000.00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75,000.00 | 75,000.00 | - |
| 电子产品精密功能性器件研发与生产建设项目 | 4,900.00 | 4,900.00 | 2021年9月30日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9,000.00 | 57,000.00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小计 | 61,900.00 | 61,900.00 | - |
| 合计 | 98,900.00 | 136,900.00 | - |
注:1、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调整计划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进行变更,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龙岗区宝龙街道南同大道与宝发路交汇处东北侧,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5年9月9日;
2、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具体情况,将电子产品精密功能件生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6月30日。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情况
(一)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电子产品精密功能件生产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项目募集资金节余情况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1) |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2) | 尚未支付款项(3) | 项目投入总额(4)=(2)+(3) | 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5) | 预计节余募集资金(6)=(1)-(4)+(5) |
| 电子产品精密功能件生产建设项目 | 55,500.00 | 28,651.20 | 14,381.80 | 43,033.00 | 9,610.37 | 25,149.58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7,500.00 | 3,456.78 | 971.00 | 4,427.79 |
| 合计 | 63,000.00 | 32,107.98 | 15,352.81 | 47,460.79 | 9,610.37 | 25,149.58 |
注:1、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2、预计节余募集资金不包括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及未到期现金管理收益;
3、尚未支付款项指已签订合同但尚未支付的合同款及质保金等,可能因最终结算金额的变化而有所调整,最终金额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际支付的金额为准;
4、上述数据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为准。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合理、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鉴于项目建设周期相对较长,为满足公司发展战略及实际经营需求,公司在土地购置、部分设备配置等方面使用自有资金投入,以及时提升公司产能,相关设备产能用途与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规划相同。因此,本次募投项目使用公司部分原有设备,使得募集资金累计投入比例相对较低,形成资金结余,但目前该项目已按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未对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产生不利影响。
2、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从项目的实际需求出发,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强对项目费用的监督和管控,降低项目建设的成本,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3、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亦产生相应利息收益,增厚了资金规模。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途安排
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公司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将节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围绕主营业务、合理审慎规划安排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并在使用前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