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平煤股份: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编号:2026-044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 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 职权、履行职责,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障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责任险”)。
一、拟购买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子公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 关责任人(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 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用: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 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相关授权事项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董
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公司责任险购买 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保险公司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赔 偿限额、保险费用及其他保险条款;如市场发生变化,则根据市场情况 确定赔偿限额、保险费用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 其他中介机构;商榷、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 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 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三、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责任险的议案》。鉴于公司全体董事均为责任险的受益人,属于利益 相关方,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对上 述议案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