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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之高: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导读:美之高: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

的提示性公告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之高”)于2026年7月6日收到员工持股平台深圳市华汇通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汇通鼎”)、新余美高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余美高”)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7月6日,华汇通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08,1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846%;新余美高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60,7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150%;

上述股份减持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

70.9995%减至69.9999%;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的情形,现将其权益变动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1、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华汇通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美高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权益变动时间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7月6日
股票简称美之高股票代码920765
变动类型增加□减少?是否存在一致行动人是?否□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变动方式减持股份(股)减少比例(%)
深圳市华汇通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集中竞价508,1520.5846
新余美高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集中竞价360,7240.4150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黄华侨持有股份27,950,00032.1560%27,950,00032.156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6,987,5008.0390%6,987,5008.0390%
蔡秀莹持有股份13,200,63015.1871%13,200,63015.187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300,1573.7968%3,300,1573.7968%
黄佳茵持有股份3,250,0003.7391%3,250,0003.739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00%00%
深圳市华汇通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股份11,221,20012.9098%10,713,04812.325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1,221,20012.9098%10,713,04812.3252%
新余美高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股份6,091,0007.0076%5,730,2766.592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6,091,0007.0076%5,730,2766.5926%
合计持有股份61,712,83070.9995%60,843,95469.999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7,599,85731.7531%26,730,98130.7535%

注1:持股比例保留四位小数,单项与合计差异为尾差。

二、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与已作出的承诺或已披露的计划、承诺存在差异是□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证监会、北交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否?

三、所涉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9);

(三)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权益变动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一)《深圳市华汇通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

(二)《新余美高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7月6日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