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新铝时代: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通知已于2026 年7 月3 日通过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 年7 月6 日以现 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 名,实际出席董事9 名。会议由董事长何峰先生主持,其中何峰、何妤、陈世远、何骁阳、李献民、 韩剑学、娄燕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年产80 万套轻量化高强度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 目投资主体及实施主体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年产80 万套轻量化高强度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以 下简称“本项目”)的投资主体及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重庆铝器时代科技有限 公司变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新铝时代高精铝板带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 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为准),同时项目建设内容变更为主要建设汽车及3C 用 铝板带、汽车用高强度铝合金零部件。本次变更有利于加快本项目建设和实施, 实现各业务板块子公司的专业化运营和归口管理,进一步优化公司的组织架构。 基于公司在先进金属材料领域的研究成果和经验积累,进一步延伸在新能源汽车
轻量化、铝车身等领域相关产品。本次变更符合公司产业链一体化的战略布局, 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 更年产80 万套轻量化高强度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投资主体及实施主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38)。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