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宁波港: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二?二六年七月十六日
目录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须知...... 2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程及相关事项...... 4
议案一:关于制定《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度》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选举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4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须知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维护股东的合 法权益,确保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期 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 下规定:
一、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请按规定出示身份证明、持股证明、授 权委托书等原件,经验证合格后领取股东会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二、股东请按时进入会场,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入座。
三、会议正式开始后,迟到股东人数及其股权额不计入表决数。 特殊情况,应经会议工作组同意并向见证律师申报同意后方可计入表 决数。
四、与会者要保持会场正常秩序,会议期间不要大声喧哗,请关 闭手机或将其调至静音状态。
五、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 决权等各项权利,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拟在股东会上发言的 股东,需在会议工作组处领取登记表格,填写后交予会议工作组人员, 并由会议主持人指定有关人员有针对性地回答股东书面提出的问题。
六、本次会议表决,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 席现场会议的表决采用按股权书面表决方式,请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按 表决票要求填写意见,完成后将表决票及时投入票箱或交给场内工作
人员,以便及时统计表决结果;采用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交易系统 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6年7月16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 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七、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普通决议议案须由出 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 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即为通过。
本次会议的特别决议议案是:无。
本次会议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是:1、2.00。
本次会议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是:无。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八、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二,须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 表决。“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 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投票选举一人,也可分散投票选举数人。
九、按《公司章程》规定,会议推选计票、监票人选。表决结 果由计票、监票小组推选代表宣布。
十、对违反本会议须知的行为,董事会秘书和会议工作人员应予 及时制止,以保证会议正常进行,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7 月16 日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程及相关事项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事项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16日09:30
(三)会议地点:宁波市宁东路269号宁波环球航运广场46楼会 议室
(四)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9日(星期四)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六)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七)会议出席对象
1、2026 年7 月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在履行必要的登记手续后,均 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师。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及见证律
(八)注意事项:参加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住宿费和交通费 自理。
二、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办法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理人另需书面 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持股证明,法人股东代表请持本人身
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出 席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26 年7 月13 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4: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 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宁东路269号宁波环球航运广场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5042)
三、会议议程
(一)会议开始,主持人宣布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二)宣布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方法
(三)推举监票计票小组成员
(四)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1、审议《关于制定<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的议案》。
(五)回答股东提问
(六)股东投票表决
(七)统计现场投票结果
(八)宣布表决结果及宣读股东会决议
(九)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四、会议联系方式
(一)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东路269号宁波环球航运广
场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5042)。
(二)联系人:杨强 联系电话:0574-27686159
传真:0574-27687001
议案一
关于制定《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合理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 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 管理效益,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上 述制度内容请详见附件。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 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7 月16 日
附件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合理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 制,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 的经营管理效益,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的对象包括:
(一)董事会成员:公司内部董事、外部董事、独立董事、职工 代表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安 全总监以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公司经营与综合管理 情况为基础,根据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 情况、个人履职及发展情况等进行综合考核确定薪酬。
第四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 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对等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
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挂钩,与 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 案,主要承担如下职责:
(一)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和绩效考 核方案;
(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 行年度绩效考评;
(三)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 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 分披露。
第七条公司人力资源部、企业管理部及董事会办公室等相关部 门配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本制度,并完成相 应信息披露工作。
第三章 薪酬的标准及发放
第八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构成和标准如下:
(一)内部董事、职工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 酬,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二)外部董事、独立董事:以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薪酬, 津贴标准应当由董事会制订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年报 中进行披露。除上述津贴外,外部董事、独立董事不应从公司及其控 股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取得其他利益。外部董事、独立董 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 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外部董事、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 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三)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及与 公司签订的聘用合同为基础,按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 成情况领取薪酬。
第九条公司内部董事、职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 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 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具体如下:
(一)基本薪酬:根据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
(二)绩效薪酬:是在经营期内为公司创造价值而获得的激励性 薪酬,根据相关业绩指标达成情况以及个人业绩贡献确定。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 包括但不限于任期激励收入、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公司 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激励方案。
第十条外部董事、独立董事的津贴按月发放。
第十一条 公司内部董事、职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 酬,依据公司薪酬制度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按照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在绩效考核评价后发放。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的确定和支付 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 公司预留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 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 数据开展。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 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津贴和薪酬并予以发 放。
第四章 薪酬调整、止付与追索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发 展战略服务,并随公司发展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当经营环境及外部 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可以变更薪酬标准, 调整董事薪酬标准的,需要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调整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后报董事会批 准。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关 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 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主要为:
(一)同行业薪资水平变化;
(二)通胀水平;
(三)公司经营效益及个人业绩完成情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五)个人岗位调整或职务变化。
第十七条 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薪酬止付与追索扣 回机制: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 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 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 效薪酬,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进行全额或部 分追回。
(二)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 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 超额发放部分。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其他 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公司董事会有权根据情节扣减其薪酬。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执行;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 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本制度。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
议案二
关于选举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优化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治理结构,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 司提名朱苗先生和洪其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 均为自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换届 选举完成之日止,连选可以连任。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 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现提请公司股东会予以审议。
附件:朱苗先生、洪其虎先生简历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7 月16 日
附件
朱苗先生、洪其虎先生简历
朱苗先生,出生于1975年7月,大学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 留权,现任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 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朱先生1996年参加工作,历任嘉兴市南湖区 委副书记、代区长、区长,嘉兴市南湖区委书记、一级调研员,嘉兴 市委副秘书长、市政府副秘书长、一级调研员,嘉兴市委常委、副市 长(常务),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宁波舟山港集团有 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等职。
洪其虎先生,出生于1972 年9 月,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 居留权,现任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洪先生 1996 年参加工作,历任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业务部副部长、部长, 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油港轮驳分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宁波舟山 港股份有限公司业务部部长,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北仑矿石码头 分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等职。洪先生拥有上海海事大学交通运输 学院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工程硕士学位。洪先生是高级经济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