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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导读:新凤鸣: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鉴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股份进行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4,000股,在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67,749.3780万元变更为167,747.9780万元,总股本将从167,749.3780万股变更为167,747.9780万股。

2026年5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马建苗先生、沈虹女士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因此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工商登记等相关事宜。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167,749.3780万元人民币。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167,747.9780万元人民币。
第二十一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167,749.378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第二十一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167,747.978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第一百五十条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裁八名、董事会秘书一名、财务负责人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第一百五十条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裁十名、董事会秘书一名、财务负责人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章程的修订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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