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扬州金泉: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基本情况
| 投资金额 | 不超过人民币_12__亿元,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
| 投资种类 |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产品及其他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 |
| 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子公司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产品及其他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前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理财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四)投资方式
公司在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过程中,严格控制风险,将资金安全放在首位,对投资产品类型进行严格评估。公司拟在经批准的理财额度、投资品种和决议有效期内,授权经营管理层决定拟投资的具体产品并前述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生产运营。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7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产品及其他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前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故不需要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选择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股东会、董事会的授权,选择规模大、资信及财务状况良好的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公司财务部将建立台账对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是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和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及业务的正常开展,不涉及公司募集资金。对部分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理财,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