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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海饲料: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导读:粤海饲料: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313证券简称:粤海饲料公告编号:2026-052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等待期内已离职和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506.93万份股票期权应由公司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2023年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核查意见。

、2023年

日至2023年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网告示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异议。2023年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

号:2023-056)。

、2023年

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2023年6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60)。

、2023年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5、2023年8月1日,公司办理完成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向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2,200.00万份,行权价格为

8.98元/份,期权简称为粤海JLC1,期权代码为037377,公司于2023年8月2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

6、2024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4年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本次激励计划预留的550万份股票期权自本次激励计划经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失效。

8、2025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0、2026年7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本次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说明

、期权部分注销的原因、数量及占比

(1)因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注销鉴于在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三个行权等待期内,原激励对象中有

名因离职原因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的合计

5.25万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

(2)因公司层面行权业绩考核指标未成就注销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设置四个行权期,第三个行权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比例为期权总份额的25%。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部分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
第三个行权期2025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26亿元或净利润不低于3.36亿元

注:1、上述“净利润”指标是以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经审计合并利润表中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公司业绩考核目标,“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其中一个达成即达成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6)第371A016383号),公司2025年经审计营业收入为64.8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79.49万元,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行权条件未成就。根据《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公司未达成业绩考核目标时,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即注销

501.68万份股票期权。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拟注销因员工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及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满足的股票期权合计506.93万份。本次注销完成后,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由219人调整为217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1,008.60万份调整为501.68万份。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在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期权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注销部分期权,符合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股权结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且不影响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6年修订)》和《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号――业务办理(2026年修订)》和《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本次注销所涉相关手续,并需就本次注销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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