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ST发展:关于法院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备案登记的公告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备案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及特别风险提示:
1、2026 年7 月6 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五 中院”)对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 行了预重整备案登记。
2、五中院对公司进行预重整登记备案,启动预重整程序,不代 表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预重整程序是为了识别公司重 整价值和重整可能,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公司后续是否进入 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无论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 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后续若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申 请的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如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预重整 辅助机构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
4、2026 年4 月24 日,公司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经审 计,2025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母净资产为-200,131,538.18 元,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634,656,189.56 元,扣除后营业收入为282,155,640.42 元。触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 条第(一)、(二)项之
规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低 者均为负值,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 年 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七)项 规定,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如法院裁定受理债 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5、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后续公司进入 重整程序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 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 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一、法院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备案登记的情况
2026 年7 月6 日,五中院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备案登记。
二、启动预重整对公司的影响
预重整期间,公司将在预重整辅助机构的协助和指导下开展包括 但不限于债权申报登记与审查、资产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并与广 大债权人、意向重整投资人等提前进行沟通和征询意见,全面掌握各 方主体对重整事项的反馈意见和认可程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尽快 制定可行的重整方案,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及重整可行性。
如果法院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进入重整程序, 法院将依法指定管理人,管理人或公司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制定公司 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公司债权人根据经法院裁 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获得清偿。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将有利于化解公司债 务风险,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 不论公司未来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均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 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公司进入预重整程序,公司将积极配合重整辅助机构开展各项工 作。但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
三、风险提示
1、预重整程序是为了识别公司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提高后续 重整工作推进效率,五中院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备案登记,不代表正式 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 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即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 存在不确定性。无论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 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后续若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 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若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 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
2、公司股票存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2026 年4 月24 日,公司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经审计, 2025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母净资产为-200,131,538.18 元,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634,656,189.56 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为282,155,640.42 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第9.3.1 条第(一)、(二)项之规定,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低 者均为负值,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 年 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七)项 规定,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如法院裁定受理债 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公司股票可能面临终止上市风险
如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 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公 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 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 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根据五中院裁定书[(2025)渝05 破71 号之二],五中院已作 出裁定终止控股股东重庆财信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财信地产”)、间接控股股东重庆财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财信集团”)重整程序,宣告财信地产及财信集团破产。后续对 财信地产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司法处置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详见公司2026-036《关于法院宣告公司 控股股东财信地产、间接控股股东财信集团破产的公告》)。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 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 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