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ST发展: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及重整的专项自查报告
证券代码:000838证券简称:*ST发展公告编号:2026-039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及重整的专项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26年7月6日,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债权人重庆贵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五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及重整。(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6-037《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及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2026年7月6日,五中院对公司进行了预重整备案登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规定,公司对是否涉及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强制退市行为的情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承诺履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是否存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导致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因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
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而导致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二、是否存在涉及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导致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因涉及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而导致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涉及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等方面的重大缺陷导致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因涉及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等方面的重大缺陷而导致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五、公司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等相关主体尚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正常履行中,未发现违反承诺的情形。相关承诺事项具体如下: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卢生举;重庆财信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财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根据财信・沙滨城市项目开发情况,承诺2026年底前完成重庆市弘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信投资”)注销、经营范围(去掉房地产开发业务)变更或转让;在注销、经营范围(去掉房地产开发业务)变更或转让完成前,弘信投资所开发的财信・沙滨城市项目由财信发展进行托管,负责项目的整体经营,包括项目策划、设计、开发建设、销售、交付等项目建设全过程;如弘信投资股权转让,财信发展有优先选择权;弘信投资不再获取新的项目。如在2026年底前未完成弘信投资注销或者营业范围变更,财信集团、财信地产、卢生举应在2027年6月30日前完成股权转让的内部决策程序及股权转让的启动程序,财信发展完成行使或放弃优先收购权的董事会审议程序;如财信发展放弃优先收购权,在财信发展放弃优先收购权后12个月内在合适时机将其出售给与承诺人无关联的第三方。本承诺人承诺自本承诺生效之日起,如因本承诺人违反承诺使财信发展遭受或产生损失或开支,本承诺人将在财信发展遭受或产生损失或开支的2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进行赔偿。 | 2024年12月30日 | 2027年06月30日 | 正在履行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卢生举;重庆财信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财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根据财信渝中城项目开发情况,2026年底前完成中置物业注销、经营范围(去掉房地产开发业务)变更或转让;在注销、经营范围(去掉房地产开发业务)变更或转让完成前,中置物业所开发的财信渝中城项目由财信发展进行托管,负责项目的整体经营;如中置物业股权转让,财信发展有优先选择权;中置物业不再获取新的项目。如在2026年底前未完成中置物业注销或者营业范围变更,财信集团、财信地产、卢生举应在2027年6月30日前完成股权转让的内部决策程序及股权转让的启动程序,财信发展完成行使或放弃优先收购权的董事会审议程序;如财信发展放弃优先收购权,财信地产在12个月内将其出售给与承诺人无关联的第三方。本承诺人承诺自本承诺生效之日起,如因本承诺人违反承诺使财信发展遭受或产生损失或开支,本承诺人将在财信发展遭受或产生损失或开支的2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进行赔偿。 | 2024年12月30日 | 2027年06月30日 | 正在履行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卢生举;重庆财信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财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根据财信・赖特与山项目开发情况,承诺2026年底前完成重庆财信恒力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恒力”)注销、经营范围(去掉房地产开发业务)变更或转让;在注销、经营范围(去掉房地产开发业务)变更或转让完成前,财信恒力所开发的财信・赖特与山项目由财信发展进行托管,负责项目的整体经营,包括项目策划、设计、开发建设、销售、交付等项目建设全过程;如财信恒力股权转让,财信发展有优先选择权;财信恒力不再获取新的项目。如在2026年底前未完成财信恒力注销或者营业范围变更,财信集团、财信地产、卢生举应在2027年6月30日前完成股权转让的内部决策程序及股权转让的启动程序,财信发展完成行使或放弃优先收购权的董事会审议程序;如财信发展放弃优先收购权,在财信发展放弃优先收购权后12个月内在合适时机将其出售给与承诺人无关联的第三方。本承诺人承诺自本承诺生效之日起,如因本承诺人违反承诺使财信发展遭受或产生损失或开支,本承诺人将在财信发展遭受或产生损失或开支的2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进行赔偿。 | 2024年12月30日 | 2027年06月30日 | 正在履行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卢生举;重庆财信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财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根据大足石刻影视文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足影视”)及其大足区龙水湖国际旅游度假区的旅游开发项目开发情况,承诺2027年底前完成大足影视注销、经营范围(去掉房地产开发业务)变更或转让;在注销、经营范围(去掉房地产开发业务)变更或转让完成前,大足影视所开发项目由财信发展进行托管,负责项目的整体经营,包括项目策划、设计、开发建设、销售、交付等项目建设全过程;如大足影视股权转让,财信发展有优先选择权;大足影视不再获取新的项目。如在2027年底前未完成大足影视注销或者营业范围变更,承诺人应在2028年6月30日前完成股权转让的内部决策程序及股权转让的启动程序,财信发展完成行使或放弃优先收购权的董事会审议程序;如财信发展放弃优先收购权,在财信发展放弃优先收购权后12个月内在合适时机将其出售给与承诺人无关联的第三方。本承诺人承诺自本承诺生效之日起,如因本承诺人违反承诺使财信发展遭受或产生损失或开支,本承诺人将在财信发展遭受或产生损失或开支的2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进行赔偿。” | 2025年12月31日 | 2028年6月30日 | 正在履行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重庆财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重庆财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持有重庆财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地产”)100%股权,财信地产为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发展”、“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鉴于财信发展收购本公司下属的重庆瀚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截至目前财信发展以及本公司已持有的环保资产情况,为避免潜在同业竞争,本公司承诺:(1)财信集团及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企业将避免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财信发展及其下属子公司已从事的环保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活动,今后的任何时间亦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境内外通过投资、收购、联营、兼并、受托经营等方式)另行从事与财信发展及其下属子公司已从事的主营业务存在实质性竞争且对上市公司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的业务活动。(2)若财信集团及下属企业未来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涉及上市公司已有的环保主营业务,与上市公司已从事的业务存在实质性竞争且对上市公司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的,则财信集团及下属企业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在征得第三方允诺后,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上市公司。(3)财信集团及下属企业不会利用从上市公司了解或知悉的信息协助第三方从事或参与上市公司已从事的环保主营业务存在实质性竞争且对上市公司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的经营活动。(4)若因财信集团或下属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权益受到损害的,财信集团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此外,财信集团、卢生举承诺,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议案《关于承诺人延期履行环保资产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后,自2026年至2027年期间任一完整会计年度内,财信环境在达到主营业务收入20,000万元且净利润2,000万元的条件下,拟优先转让予财信发展或其下属子公司,财信集团应在2027年12月31日前完成股权转让的内部决策程序及股权转 | 2025年12月31日 | 2027年12月31日 | 正在履行 |
| 让的启动程序,财信发展完成行使或放弃优先收购权的董事会审议程序;如财信发展放弃优先收购权,财信集团或财信环境在2027年12月31日前将财信环境及其子公司出售给与承诺人无关联的第三方。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重庆财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重庆财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持有重庆财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地产”)100%股权,财信地产为财信发展的控股股东。鉴于财信发展收购本公司下属的重庆瀚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100%股权,为减少和规范收购完成后将来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承诺:1、本公司及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企业将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与财信发展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2、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保证本着公允、透明的原则,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回避制度,同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本公司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保证不利用股东地位谋取不当利益或谋求与上市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不以任何形式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企业承诺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也不要求上市公司为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企业进行违规担保。4、上述承诺在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长期有效,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 2017年11月22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卢生举;重庆财信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财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重庆恒宏置业有限公司系财信地产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销售建筑材料和装饰材料、五金、交电、金属材料。截至目前,重庆恒宏置业有限公司没有拟建、在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该公司不再获取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从而避免与财信发展发生同业竞争。 | 2013年08月20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卢生举;重庆财信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财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重庆富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财信地产的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房屋销售,物业管理(凭资质证书执业);农业及旅游业项目开发,销售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交电、百货;房地产中介咨询服务。截至目前,重庆富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正在开发的项目为财信广场项目,无其他项目储备。重庆富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财信广场项目中主要组成部分写字楼的开发工作已经基本完成,注入上市公司已经不能为财信发展带来盈利增长点。财信广场项目开发结束后,重庆富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不再获取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从而不再与财信发展存在同业竞争。 | 2013年08月20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七、是否存在其他违反证券监管法律法规、导致公司丧失重整价值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违反证券监管法律法规,导致公司丧失重整价值的情形。
八、风险提示及其他应当予以关注的事项
1、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预重整程序是为了识别公司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五中院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备案登记,不代表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即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无论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后续若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若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
2、公司股票存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2026年4月24日,公司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经审计,202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母净资产为-200,131,538.18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634,656,189.56元,扣除后营业收入为282,155,640.42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二)项之规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低
者均为负值,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项规定,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如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公司股票可能面临终止上市风险
如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