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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特钢: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中特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导读:中信特钢: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中特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债券代码:127056

债券简称:中特转债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中特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2026 年7 月6 日,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股票已出现任意连续30 个交易日中至少15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0%的情形,已触发“中特转债”转股 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2.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 本次向下修正“中特转债”的转股价格,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6 年7 月6 日召开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中特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具体情况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的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82 号)核准,中信特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00,000.00 万元(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期限6 年。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发行5,000.00 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00.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 费(含增值税)、评级费、律师费、审计费和验资费等本次发行相关 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净额为 4,978,723,584.91 元。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对前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 (2022)第0209 号《验资报告》。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2〕328 号文同意,公司500,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 年4 月15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中特转债”,债券代码“127056”。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 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 年3 月3 日)满六个月 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2 年9 月5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8 年 2 月24 日)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

“中特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5.00 元/股。因公司实施2021 年度权益分派,“中特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5.00 元/股调整为24.2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2 年4 月18 日起生效。因公司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中特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4.20 元/股调整为 23.5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3 年4 月20 日起生效。因公 司实施2023 年度权益分派,“中特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3.50 元/

股调整为22.94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4 年5 月10 日起生 效。因公司实施2024 年度权益分派,“中特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2.94 元/股调整为22.43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5 年5 月9 日起 生效。因公司实施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中特转债”的转股价 格由22.43 元/股调整为22.23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5 年 10 月15 日起生效。因公司实施2025 年下半年度权益分派,“中特 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2.23 元/股调整为21.78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 价格于2026 年5 月21 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

(1)修正条件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 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 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股东应当 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三十个交易日、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 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 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深交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 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 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 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提议向下修正“中特转债”转股价格的说明及审议程序

自2026 年6 月15 日至2026 年7 月6 日,公司股票已有15 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已触发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 条款。

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现阶段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 境等多重因素,为提高“中特转债”的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信心, 促进“中特转债”转股,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中特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 事会提议向下修正“中特转债”转股价格,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 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三十个交易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 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如股东会召开时,上 述任意一个指标高于本次调整前“中特转债”的转股价格(21.78 元 /股),则“中特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为确保本次向下修正“中特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的顺利推进, 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 及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的约定,全权办理本次向下修正“中特转

债”转股价格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 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本次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次向下修正“中特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 全部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中特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2 年2 月2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 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全文。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7 月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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