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真爱美家: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郑期中先生;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8日(星期三)下午2:3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好派路999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5.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8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
6.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东和委托代理人共63人, 代表股份96,222,52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6.8212%。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和委托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 份95,327,08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6.1994%。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57人,代表股份895,444股,占上市公 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6218%。
2.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情况
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58人,代表股3,199,028股,占上市公司 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2215%。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见证 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对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 了如下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6,212,7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8%;反对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弃 权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189,228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37%;反对6,7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94%;弃权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9%。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2.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 选举陈开冉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5,650,87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05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627,376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1304%。
2.02 选举郭德权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5,646,76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01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623,265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0019%。
2.03 选举翁淑蓁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5,647,86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02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624,365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0363%。
2.04 选举王木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5,650,96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06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627,463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1332%。
2.05 选举郑扬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5,859,77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3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836,275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6605%。
以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的有效表决权过半数同意通过。
3.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 选举王若梅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5,648,76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03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625,265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0645%。
3.02 选举罗党论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5,646,75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01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623,259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018%。
3.03 选举蔡昌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5,775,56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5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752,062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281%。
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过半数同意通过。
4.关于确定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工作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6,200,3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9%;反对1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1%; 弃权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176,828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60%;反对17,4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39%;弃权4,8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0%。
以上议案已经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过半 数同意通过。
5.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6,214,6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8%;反对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弃 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191,128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30%;反对6,7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94%;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5%。
以上议案已经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过半 数同意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胡小明、唐梦蝶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会,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