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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诺科技: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导读:派诺科技: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一、修订原因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2026年5月21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108,653,8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

4.000000股。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08,653,85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52,115,390股。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6年6月3日实施完毕。

另因公司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需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因此,公司将对该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2,200股予以回购注销。注销完成后,股本由原152,115,390股变更为152,083,190股,注册资本由原 152,115,390.00元变更为152,083,190.00元。

同时,因公司业务发展及产线扩建,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创新海岸科技六路15号1号楼一至三层修改为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创新海岸科技六路15号1号楼一至四层。

因此公司拟对股本总数、注册资金、注册地址等进行相应修订,并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

二、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修订后
第四条 公司住所: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创新海岸科技六路15号1号楼一至三层,邮政编码:519000。第四条 公司住所: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创新海岸科技六路15号1号楼一至四层,邮政编码:519000。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8,653,850元。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2,083,190元。
第二十条 公司设立时发行的股份总数为6,000.00万股、面额股的每股金额为1元;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08,653,850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第二十条 公司设立时发行的股份 总数为6,000.00万股、面额股的每股金额为1元;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52,083,190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是变更前公司注册地址为: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创新海岸科技六路15号1号楼一至三层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为: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创新海岸科技六路15号1号楼一至四层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三、备查文件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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