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红日药业: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026证券简称:红日药业公告编号:2026-037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已获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权益分派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3,004,154,837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0元(含税),共计30,041,548.37元。以上方案实施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下一年度。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之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上述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二)自上述分配方案披露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四)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004,154,83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09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及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2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7月1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7月1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一)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7月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二)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 1 | 08*****645 | 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2 | 08*****919 | 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7月7日至登记日:2026年7月1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天津市武清开发区创业总部基地B01号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杨伊梁丹
咨询电话:022-59623217
传真电话:022-59675226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六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