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深振业A: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
-1-
股票代码:000006股票简称:深振业A公告编号:2026-036债券代码:148395债券简称:23振业02债券代码:520109债券简称:26振业01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截至公告日,本次被担保对象惠州市惠阳区振业创新发展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公司控股子公司惠州市惠阳区振业创新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业惠阳公司”)因公司资金安排需要,决定向建设银行惠阳支行申请银行贷款5亿元,贷款期限不超过60个月。按照银行要求,我公司需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亿元,保证期限为借款人债务履行期届满日后三年止。
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决议内容,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各级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9.37亿元,以上担保金额在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本次担保前后对振业惠阳公司担保余额分别为5.00亿元、5.00亿元(已提供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公司对各级子公司的可用担保额度为4.37亿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注册信息
被担保人:惠州市惠阳区振业创新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09月25日
注册地点:惠阳三和经济开发区惠南大道旁惠阳振业城
-2-
法定代表人:赵晟注册资本:人民币26,000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等股权结构图:系我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合计为87%
(二)被担保人的主要经济指标:
振业惠阳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6年1月-5月(未经审计) |
| 总资产 | 1,232,373,133.13 | 1,209,825,611.37 |
| 总负债 | 1,225,649,791.32 | 1,159,159,619.47 |
|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517,000,000.00 | 514,820,000.00 |
| 流动负债总额 | 1,222,867,791.32 | 1,156,377,619.47 |
| 所有者权益 | 6,723,341.81 | 50,665,991.90 |
| 2025年1-12月(经审计) | 2026年1月-5月(未经审计) | |
| 营业收入 | 19,138,744.59 | 3,096,590.57 |
| 利润总额 | -72,971,455.14 | 43,942,650.09 |
惠州市惠阳区振业创新发展有限公司
惠州市惠阳区振业创新发展有限公司5%
5%
深圳市振业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
深圳市振业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82%
| 82% | 13% |
深圳市振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振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100%
100%
惠州市金鼎合嘉实业有限公司
-3-
| 净利润 | -73,000,668.58 | 43,942,650.09 |
(三)被担保人惠州市惠阳区振业创新发展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建设银行惠阳支行为振业惠阳公司提供总金额为人民币伍亿元整(?50,000万元)的银行贷款,用于归还振业惠阳公司的惠阳振业城U组团一期到期开发贷,贷款期限60个月,根据银行要求,需我公司对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人民币伍亿元整,保证期限为借款人债务履行期届满日后三年止。
四、董事会的意见2026年7月10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振业集团为惠阳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提供担保主要系为了满足振业惠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对资金的需求,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具有绝对控制权,有能力对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振业惠阳公司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了全额反担保,且振业惠阳公司的小股东金鼎合嘉实业有限公司(持股13%)已同意以其持股比例引入第三方担保。因此,公司此次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后,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合计7.81亿元,对外担保总余额为7.57亿元,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2.34%。
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亦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公司为客户提供的阶段性按揭担保除外)。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六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