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大族数控: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数控”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大族数控A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A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34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2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76.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1,552.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13,374.1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308,177.83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2月22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518Z0010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A股募集资金管理与存放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亚洲创建(深圳)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创深圳”)
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等多家银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及亚创深圳名下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 户名 |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 | 银行账号 | 截止日余额(元) |
| 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荔支行 | 443066041013005277953 | 654,298.62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 | 79300078801300001951 | 780,545.16 | |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龙岗支行 | 0039291003004878409 | 119,681.20 |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 | 755901637610106 | 147,301.55 | |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5840000010120100602249 | 548,512.42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滨海支行 | 770575579962 | 468,534.98 | |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 | 15302033070063 | 106,938,560.23 | |
|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805880100075248 | 20,842,418.86 |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光明新区支行 | 51940188000042104 | 26,817,448.75 | |
| 亚洲创建(深圳)木业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滨海支行 | 757575821631 | 8,384.30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滨海支行 | 748475816789 | 240,326.93 | |
| 合计 | 157,566,013.00 |
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滨海支行曾用名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艺园路支行。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节余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截至目前,除少量设备尚未安装完成外,公司募投项目之“PCB专用设备生产改扩建项目”和“PCB专用设备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期建设目标且后续无重大建设及投入计划,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决定对该项目予以结项。
截至2026年
月
日,公司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进度 | 累计利息、收益净额 |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含利息收入净额) | ||
| 已支付 | 待支付 | 小计 | |||||
| PCB专用设备生产改扩建项目 | 152,393.03 | 144,819.86 | 4.82 | 144,824.68 | 95.03% | 3,393.41 | 10,961.76 |
| PCB专用设备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8,260.17 | 13,963.75 | 143.78 | 14,107.53 | 77.26% | 493.60 | 4,646.24 |
| 合计 | 170,653.20 | 158,783.61 | 148.60 | 158,932.21 | 93.13% | 3,887.01 | 15,608.00 |
(二)A股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根据项目规划并结合实际情况,本着合理、节约、有效原则,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审慎使用募集资金,通过有效资源调度,优化生产设备和研发实验室设备的配置,合理地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节约了部分用于购置设备的募集资金。
2、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存款利息收入。截至2026年6月30日,“PCB专用设备生产改扩建项目”及“PCB专用设备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期间共产生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3,887.01万元(扣除手续费后)。
(三)A股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15,608.00万元(含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金额为准)转入对应公司一般银行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将在募投项目已签订合同待支付款项支付完成后,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负责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事宜。专户注销后,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A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慎重决定,有利于提升公司资金运营效率,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促进公司业务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A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A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A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对“PCB专用设备生产改扩建项目”和“PCB专用设备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一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事项。
六、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A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A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A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 吴斌 | 熊科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