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洞察 >   正文

*ST亚士:亚士创能关于公司庭外重组的进展公告

导读:*ST亚士:亚士创能关于公司庭外重组的进展公告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庭外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庭外重组 工作旨在查明公司重整价值及可行性,不代表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后续是否 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公司期末净资产为-6,491.49 万元。因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6 年4 月修订)第9.3.2 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公司股票被上海证券交易 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若后续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且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 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 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2026 年3 月31 日,公司总资产3,892,211,109.79 元,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66,324,181.58 元,总负债4,054,475,902.24 元,其中,短期 借款1,539,681,870.83 元,金融债务逾期532,353,034.17 元,应付账款 751,224,415.55 元,应付账款涉诉金额419,495,341.20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近年来,因部分借款、应付商票及应付款项未能按期支付,公司被诉案件 增加,部分资产及银行账户被查封、冻结,公司及部分子公司被列入限制高消费、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目前公司正积极应对,若相关情形未能改善,可能导致资产 被司法拍卖等强制执行措施,对正常经营及商誉造成不利影响。

2026 年7 月7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亚士节能装饰建材销售(上海)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亚士节能”)、亚士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士 供应链”)、亚士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士漆”)向上海庭外重组中心 (以下简称“重组中心”)申请庭外重组,并待条件成熟后申请转入预重整、重整 程序。重组中心于2026 年7 月7 日决定受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亚士创能、亚士节 能、亚士供应链、亚士漆的重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7 月8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拟先行实施庭外重组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063)、《关于公司拟先行实施庭外重组事项的补充公告》 (公告编号:2026-064)。

2026 年7 月9 日,公司收到重组中心发来的(2026)上海庭外重组005 号、 (2026)上海庭外重组006 号、(2026)上海庭外重组007 号、(2026)上海庭 外重组008 号《上海庭外重组中心确认独立重组顾问的通知书》,确定北京市中 伦(上海)律师事务所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亚士节能、亚士供应链、亚士漆庭外 重组期间的独立重组顾问。为有序推进庭外重组事宜,独立重组顾问向各债权人 发出债权申报通知,现将债权申报通知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债权申报主体及期限

对亚士创能、亚士节能、亚士供应链、亚士漆享有到期或未到期债权的自然 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应于2026 年8 月13 日之前向公司与独立重组顾问申报债 权。

二、债权申报方式

本次债权申报采取“网络申报”的形式,请各债权人通过债权申报网址 (https://ept.jiulaw.cn/z3/apply/apply-list?virtualNo=760942)或使用手机扫描下方二 维码登录网络债权申报系统,获取债权申报指引,按照债权申报指引及时申报债 权。

亚士创科(上)阶份有

公司及公司外

申报时应书面说明债权形成的原因、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是否属于连 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三、债权申报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律师、郑律师

联系电话:18016393723、18016393702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新涛路28 号亚士漆(上海)有限公司南门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9:30-11:30,13:30-17:30

注:独立重组顾问在审查债权过程中,或将视债权审核情况要求债权人补充 相关证据材料或提供原件进行核对,请各债权人保持通讯畅通。

四、特别提示与说明

1.本通知不构成对无效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已过诉讼时效的债权等)的重新 有效确认。

2.如后续人民法院依法正式裁定受理亚士创能、亚士节能、亚士供应链、亚 士漆重整,重组阶段已向独立重组顾问登记的债权无需另行申报。正式重整程序 中,如债权人需就未申报部分进行补充申报的,请按届时债权申报公告的要求补 充提交申报材料。

3.关于债权申报的具体事项,请登录网络债权申报系统获取并详细阅读债权 申报指引。

五、风险提示

1. 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本次庭外重组工作旨在查明公司重整价值及可行性,不代表公司进入 重整程序。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2. 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公司期末净资产为-6,491.49 万元。因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6 年4 月修订)第9.3.2 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公司股票被上海证券交易 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若后续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且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 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 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 截至2026 年3 月31 日,公司总资产3,892,211,109.79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66,324,181.58 元,总负债4,054,475,902.24 元,其中,短期借 款1,539,681,870.83 元,金融债务逾期532,353,034.17 元,应付账款751,224,415.55 元,应付账款涉诉金额419,495,341.20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 近年来,因部分借款、应付商票及应付款项未能按期支付,公司被诉案件 增加,部分资产及银行账户被查封、冻结,公司及部分子公司被列入限制高消费、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目前公司正积极应对,若相关情形未能改善,可能导致资产 被司法拍卖等强制执行措施,对正常经营及商誉造成不利影响。

根据《上海庭外重组中心庭外重组办理规程(试行)》相关规定,公司将配 合重组中心、独立重组顾问开展协商及后续庭外重组相关工作。本次庭外重组申 请的受理不代表公司必然进入预重整或重整程序,公司能否与相关方达成庭外重 组方案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 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14 日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