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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大教育: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导读:学大教育: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 6 月16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 民币10,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回购价格为不高于人民币46.50 元/股(含), 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 股份方案之日起3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6 月17 日刊载于《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865,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1%,最高成交价为 27.53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6.04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3,392,760 元(不含交易 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 购股份方案。

二、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近日取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 行厦门分行”)出具的《关于对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回购 专项贷款项目的承诺函》,同意为公司回购公司A 股股份提供专项贷款支持, 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 万元,具体贷款金额不超过公司实际回购金额的

90%,贷款期限3 年。具体贷款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 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 准。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工商银行厦门分行出具的《关于对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回购专项贷款项目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7 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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