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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方3: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导读:立方3: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5证券代码:400291 证券简称:立方3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13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安徽省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皋城东路与经二路交口公司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 □电子通讯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秦行君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53,193,0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728%。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858,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13%。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3人,列席3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列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在任高级管理人员2人,列席会议2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议案内容

审议通过《选举监事》的议案

2.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1.01监事刘玉霞153,170,05099.9850%
1.02监事刘小惠153,193,0501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海、程冬莹

(三)结论性意见

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指派陈海律师、程冬莹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方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会议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职务名称变动情形生效日期会议名称生效情况
刘玉霞监事就任2026-07-13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
刘小惠监事就任2026-07-13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7月13日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