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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鑫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导读:长鑫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席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鑫科技”、“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6〕1344号)。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金公司及中信建投以下合称“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中金公司、中信建投、国泰海通、国元证券、华泰联合、招商证券以下合称为“联席主承销商”)。

经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初始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668,808.8608万股,发行股份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0.00%(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

前),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授予中金公司不超过初始发行股份数量15.00%的超额配售选择权,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769,130.1608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1.33%(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联席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在中金公司处进行,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https://iitp.uap.sse.com.cn/otcipo/)进行,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本次发行中,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8号〕)、《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上证发〔2025〕46号)、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主要包括:

(1)科创板跟投的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相关子公司;

(2)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3)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

(4)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

2、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3、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约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经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8.90元/股(不含8.90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8.90元/股的配售对象中,申购数量低于23,000万股(不含23,00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8.90元/股,申购数量为23,000万股的,且申购时间均为2026年7月13日14:46:23:135的配售对象,按业务管理系统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从后到前的顺序,剔除23个配售对象。以上共计剔除515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3,823,140万股,约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申报总量128,117,920万股的2.9841%。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4、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8.66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6年7月16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5、本次发行价格为8.66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78.0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308.92倍(每股收益按照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计算);

(3)313.56倍(每股收益按照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假设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计算);

(4)98.06倍(每股收益按照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5)108.95倍(每股收益按照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计算);

(6)110.59倍(每股收益按照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假设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计算)。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市净率为:

(1)9.18倍(每股净资产按照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数计算);

(2)5.06倍(每股净资产按照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计算);

(3)4.78倍(每股净资产按照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假设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计算)。

6、本次发行价格为8.66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1)本次发行价格8.66元/股,不超过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

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及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8.8486元/股。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

(2)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截至2026年7月13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该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76.32倍。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iFind,Bloomberg,数据截至2026年7月13日(T-3日);注1:市盈率及市净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注2:2025年扣非前/后EPS=202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T-3日总股本;注3:汇率采用 2026年7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汇率中间价、中国银行公布外汇牌价:1 新台币=0.211人民币, 1美元=6.7972人民币,1人民币=221.25 韩元;注4:美光的财务披露为财年口径,已拆分拟合至自然年做对齐处理。

本次发行价格8.66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未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摊薄后市盈率为308.92倍,假设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后本次发行后市盈率为313.56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发行人所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76.32倍,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2025年扣除非经常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T-3日股票收盘价(元/股)T-3日总市值(亿元)2025年12月31日归母净资产(亿元)2025年扣非前EPS(元/股)2025年扣非后EPS(元/股)2025年静态市盈率(扣非前)(倍)2025年静态市盈率(扣非后)(倍)2025年市净率(倍)
005930.KS三星电子1,150.2867,248.7219,178.0034.2234.2233.6233.623.51
000660.KSSK海力士8,338.9859,432.135,447.06272.18272.1830.6430.6410.91
MU.O美光科技6,368.9871,930.784,306.50102.28102.2862.2762.2716.70
2408.TW南亚科技89.253,079.41359.540.400.40220.67220.678.56
2330.TW台积电514.84133,510.2111,435.3513.9813.9836.8336.8311.68
688981.SH中芯国际163.5814,003.771,508.240.590.48277.81339.549.28
688396.SH华润微77.601,030.69229.810.500.35156.04218.794.49
算术平均值116.84134.629.30

性损益后的平均静态市盈率134.62倍;本次发行价格8.66元/股对应的发行人未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摊薄后市净率为5.06倍,假设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后本次发行后市净率为4.78倍,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2025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平均静态市净率9.30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3)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285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10,907个,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123,822,210万股,约为战略配售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462.85倍。

(4)《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2,950,000.00万元,本次发行价格8.66元/股对应融资规模为5,791,884.73万元,高于前述募集资金需求金额。

(5)本次发行定价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愿报价,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评估发行人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6)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的风险,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

7、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2,950,000.00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8.66元/股计算,若本次发行成功,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5,791,884.7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约28,058.61万元(不含增值税,含印花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5,763,826.13万元(如有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

所致)。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6,660,667.1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约29,627.82万元(不含增值税,含印花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6,631,039.38万元(如有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8、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本次网下发行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7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3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7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战略配售方面,中金财富、中信建投投资本次跟投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委托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的“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九组合、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二组合、全国社保基金六零一组合、全国社保基金二一零六组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二零五组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九零九组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二一零八组合、社保基金划转三零零八组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九零四组合”,委托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的“全国社保基金四零一组合、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一组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九零六组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二零零六组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二一零七组合、社保基金划转三零零七组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八零八组合”,委托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的“全国社保基

金四一三组合、全国社保基金二零零二组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二一零四组合、社保基金划转三零零四组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二零零三组合”,委托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二零六组合、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持续投资产品-银华2006组合、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战略新兴产品-银华2107组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八零四组合、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一一八组合”,委托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的“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七组合、社保基金1103组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九零五组合”,委托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九零二组合、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二组合、基本养老基金一九零二组合、社保基金2101组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二一零三组合、社保基金划转三零零三组合、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30个月。杭州阿里云飞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

除上述战略配售投资者外,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本次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8个月。

股票限售期限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9、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10、本次发行申购,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上发行。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11、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上交所批准后,方能在上交所科创板公开挂牌交易。如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申购的投资者。

12、请投资者务必关注投资风险,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2)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认购的;

(3)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4)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5)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第七十二条,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暂停或者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上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13、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的情况确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上、网下的发行数量进行调节。具体回拨机制请见《发行公告》中“二、(五)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1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2026年7月20日(T+2日)16:00前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2026年7月20日(T+2日)16:00前到账。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6年7月20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本次发行因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款而放弃认购的股份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15、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16、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以及存在其他违反《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行为的投资者,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联席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采取不得参与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采取不得参与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17、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意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人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的自愿承诺。

18、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其他政府部门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19、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2026年7月9日(T-5日)刊登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谨慎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0、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提示和建议投资者充分深入地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席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5日

发行人: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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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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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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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席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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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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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席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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