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富煌钢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取消、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7月14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7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 14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4日上午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巢湖市黄麓镇富煌工业园富煌大厦公司8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郑茂荣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4人,代表股份145,764,814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33.488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45,546,5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33.438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7人,代表股份218,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502%。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7人,代表股份218,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502%。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3.公司聘请的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司慧律师、张亘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三、议案审议情况
1.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提名郑茂荣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得票数145,567,044 票。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得票数20,730票。
1.02、提名刘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得票数145,567,149 票。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得票数20,835票。
1.03、提名张艳红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得票数145,566,944 票。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得票数20,630票。
1.04、提名李汉兵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得票数145,566,942 票。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得票数20,628票。
1.05、提名黄志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得票数145,567,945 票。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得票数21,631票。
2.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议案》
2.01、提名张言达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得票数145,566,943票。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得票数20,629票。
2.02、提名朱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得票数145,568,043票。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得票数21,729票。
2.03、提名刘式宝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得票数145,567,258 票。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得票数20,944票。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2.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姓名:司慧、张亘
3.结论意见:本律师认为,富煌钢构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 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