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迈普医学: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7 月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作废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同意作废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本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2023 年激励计划”)已授 予但尚未归属的13,911 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 年7 月31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迈普再生医 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 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等发表了明确意见。
2、2023 年8 月1 日至2023 年8 月10 日,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以内部张贴的方式进行了公示公告。截至公示期 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 异议或意见。2023 年8 月11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 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 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33)。
3、2023 年8 月17 日,公司召开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州迈普再生医 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 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3 年8 月17 日披露了公司《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 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35)。
4、2023 年8 月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4 年6 月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认将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 票的授予价格由20.80 元/股调整为20.40 元/股,同意确定2024 年 6 月27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3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9.40 万股, 预留授予价格为20.40 元/股。剩余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0.60 万股作 废。
6、2024 年9 月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 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 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4 年10 月2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64)。
8、2025 年7 月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 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 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
9、2025 年7 月2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暂缓归属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10、2025 年8 月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律 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1、2025 年10 月2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77)
12、2026 年7 月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 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 ――业务办理》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 由于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等 待期期间离职,其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作废其已获授但尚 未归属的13,500 股限制性股票;此外,鉴于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 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结果对应的归属比例约为98.78%, 无法全额归属,因此,2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未能归属的411 股限制 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综上,公司作废上述不满足归属条件 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3,911 股。
根据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 作废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 划的继续实施。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等待期期间离职,其不再具 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3,500 股限制 性股票;此外,鉴于2023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 司层面业绩考核结果对应的归属比例约为98.78%,无法全额归属, 因此,2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未能归属的411 股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
并作废失效。综上,公司作废上述不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3,911 股。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及2023 年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作废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 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作废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成就、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授予价格事项的法律意 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7 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