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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达科技:关于回购股份事项中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的公告

导读:旷达科技:关于回购股份事项中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的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中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的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3日召开了第起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6-036)、《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披露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6年7月13日)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1株洲启创一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11,834,83128.00
2沈介良273,986,69318.63
3江苏旷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45,433,8903.09
4常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3,006,1341.5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5野村东方国际证券-上海纺织(集团)有限公司-野村东方国际日出东方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2,000,0000.82
6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11,676,5000.79
7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85587550.58
8马水花7,273,8000.49
9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7,260,0000.49
10梁炳容6,508,5040.44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占流通股比例(%)
1株洲启创一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11,834,83128.27
2沈介良273,986,69318.81
3江苏旷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45,433,8903.12
4常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3,006,1341.58
5野村东方国际证券-上海纺织(集团)有限公司-野村东方国际日出东方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2,000,0000.82
6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11,676,5000.80
7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8,558,7550.59
8马水花7,273,8000.50
9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7,260,0000.50
10梁炳容6,508,5040.45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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