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赛恩斯: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9.26 元/股调整为18.84 元/股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7 月14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的授权,对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授予价 格由19.26 元/股调整为18.84 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 年7 月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 召开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见2025 年7 月22 日公司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出具了相关审核意见,具体见 2025 年7 月22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赛恩 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第五次会议文件相关 事项的意见》《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
3、2025 年7 月22 日至2025 年7 月31 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书面 异议、反馈记录。具体见2025 年8 月1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 明》。
4、2025 年8 月7 日,公司召开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见 2025 年8 月8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赛恩 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同日,公司披露 了《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5 年9 月2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5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6、2026 年7 月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调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已经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 表了核查意见。
[派息: P=P 0-V]
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 授予部分)由19.26 元/股调整为18.84 元/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调整及本 次授予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 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满足,公司实施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及《激 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