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仕佳光子: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 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为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维护投资者权益,公司 对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 查结果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 整改情况如下:
(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对朱洪亮采取出具警示函 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2]10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河南仕佳光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核心技术人员朱洪亮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2022]87 号)
1、主要内容
因公司已离任的核心技术人员朱洪亮对减持规则理解不充分,于2022 年5 月5 日违规减持公司股票,其本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出具 的《关于对朱洪亮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2]10 号)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出具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关于对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原核心技术人员朱洪亮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2022]87 号),具体 详见公司于2022 年5 月7 日和2022 年6 月9 日披露的《关于离任核心技术人
员违规减持公司股票及致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关于离任核心 技术人员朱洪亮收到河南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2、整改情况
上述减持事项发生后,公司董事会及时核实相关情况,并与朱洪亮进行沟通, 郑重提醒其违反减持规定和承诺的行为可能导致的法律责任。朱洪亮对上述违规 减持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并就该行为对公司及广大投资者造成的负面影响表示 诚挚的歉意。公司进一步加强组织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督促相关 人员遵守减持规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慎操作,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对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29 号)
1、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2 年9 月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出具的 《关于对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 定》([2022]29 号),因政府补助披露及关联交易审议决策程序等事项,决定对 公司、葛海泉、钟飞、张志奇、赵艳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 证券期货诚信档案,公司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2、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提出的问题,公司及相关 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学习,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及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 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