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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泰新光: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导读:海泰新光: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于2026 年7 月15 日10: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 年7 月9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董事7 人,实际参会 董事7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安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公 司价值和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格向公司长期内在价值的 合理回归,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经营发展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股份,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 个月后采 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具体实施方案由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审议通 过后执行。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已回 购股份,尚未转让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法律法规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 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公司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股份金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 币10,000 万元(含);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

回购股份用途: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6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 通过回购决议前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 个月内;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6-032)。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680 万元人民币。其中向关联方 Efinger、瑞泰电子增加购买商品、原材料330 万元人民币,向关联方国药新光、 瑞泰电子增加销售商品350 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郑安民、郑耀和辜长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 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 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2026 年4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在保证募 投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需求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 万元(含本数)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12 个月,并且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 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 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公司债券交易,不会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变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 结构以及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 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对“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增加实施 主体、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对“内窥镜医疗器械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调整内部投 资结构,并根据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先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再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变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以及使用自有资 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35)。

特此公告。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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