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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临精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书面审核意见

导读:富临精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书面审核意见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全面了解和审 核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文件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引入宁德时代为战略投资者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符合公司未来业 务发展及战略发展需要,协议内容合法、有效,合作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不存 在利益输送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7 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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