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分众传媒:公司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 晰,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5 年12 月,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境外 子公司Focus Media Development Limited(以下简称“FMDL”)、Focus Media Overseas Investment III Limited(以下简称“FMOIL III”)下属子公司Goldsun Focus Media Joint Stock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越南金太阳”)及Target Media Hong Kong Limited(以下简称“分众香港”)(以下合称“原授信申请人”)为 满足自身业务发展需要,与The Hongkong and Shanghai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以下简称“授信银行”)签订《Facility Letter》(以下简称“《原授信 协议》”),授信银行同意向原授信申请人提供总额度为3,000 万美元的授信额 度。同时,FMDL 与授信银行签订《Guarantee(Limited Amount)》,为原授信 申请人在《原授信协议》项下的债务提供信用担保,担保最高限额为3,000 万美 元。间接股东JAS Investment Group Limited(以下简称“JAS”)、Top New Development Limited(以下简称“TNDL”)同意根据各自在FMOIL III 的持股 比例就上述担保中关于越南金太阳、分众香港等的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2025 年12 月23 日、2025 年12 月31 日、2026 年4 月29 日刊登于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近日,为满足境外子公司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经与授信银行友好协商,拟 在《原授信协议》的基础上将综合授信总额度由3,000 万美元增加至5,000 万美 元并相应调整分项限额,授信业务包括向原授信申请人和Focus Media Brasil Ltda. (以下简称“分众巴西”)(以下合称“授信申请人”)提供循环贷款、FMDL 开立保函及备用信用证(受益人范围包括但不限于FMOIL III 及下属子公司,以 届时实际开立为准)等。授信申请人与授信银行签订了修订后的《Facility Letter》
(以下简称“《授信协议》”)。
在此基础上,FMDL 与授信银行修订并签署了《Guarantee(Limited Amount)》 (以下简称“《担保协议》”),同意为授信申请人在《授信协议》项下所欠授 信银行的所有债务提供信用担保,担保最高限额由3,000 万美元相应增加至5,000 万美元。鉴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江南春(JIANG NANCHUN)先生通过JAS、 TNDL 分别持有FMOIL III 10.76%、24.22%的股份,关联法人JAS、TNDL 系分 众香港、越南金太阳、分众巴西、FMOIL III 及下属子公司(以下合称“授信债 务人”)的间接股东,为保障FMDL 因实际代偿对授信债务人享有的追偿权, JAS、TNDL 分别同意根据各自在FMOIL III 的持股比例就上述担保中关于授信 债务人的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并与FMDL 签署了《最高额反担保保证合同》。
公司分别于2026 年4 月27 日、2026 年6 月10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及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为境内、外子公司(含子公司之间)提供累计担保额度等值不超过人民币7 亿元的担保事项,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6 亿元,担保范围包 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融资租赁等 融资性担保及主要为履约担保等的非融资性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 押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 年4 月29 日、2026 年6 月11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董事会和股东会审 批的担保额度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FMDL
FMDL 成立于1980 年2 月15 日,注册地址为Room 2001, 20th Floor, The Centrium, 60 Wyndham Street, Central, Hong Kong,注册资本为1,722,608,980.03 港币,FMDL 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资产总额为人民币239,179.90 万 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48,662.68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90,517.22 万元;202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79.43 万元,利润总额为人民币1,242.18 万元,净
利润为人民币1,130.21 万元;截至2026 年3 月31 日,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222,606.22 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28,672.67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93,933.54 万元;2026 年1 月1 日至2026 年3 月31 日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898.33 万元, 利润总额为人民币1,548.07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548.07 万元。
(二)越南金太阳
越南金太阳成立于2006 年11 月1 日,注册地址为Room 1-2,21st Floor, Tower 1,No.3A-3B Ton Duc Thang, Sai Gon Ward, Ho Chi Minh City, Vietnam,注册资本 为7,284,536 万越南盾。
越南金太阳的股权结构如下:
关联关系:越南金太阳系公司境外控股子公司FMOIL III 的控股子公司。公 司实际控制人江南春(JIANG NANCHUN)先生通过JAS 和TNDL 分别持有 FMOIL III 10.76%、24.22%的股份。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4,652.09 万元, 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7,349.18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697.08 万元;2025 年度实 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6,574.72 万元,利润总额为人民币-5,088.37 万元,净利润为 人民币-5,088.37 万元;截至2026 年3 月31 日,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2,690.50 万 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6,840.39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4,149.89 万元;2026 年 1 月1 日至2026 年3 月31 日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547.93 万元,利润总额为 人民币-1,490.53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490.53 万元。
(三)分众香港
分众香港成立于2018 年6 月4 日,注册地址为ROOM 1401-2 14/FC C WU BUILDING302-8 HENNESSY ROAD WANCHAIHK,注册资本为8,885 万港币。
分众香港的股权结构如下:
关联关系:分众香港系公司境外控股子公司FMOIL III 的控股子公司。公司 实际控制人江南春(JIANG NANCHUN)先生通过JAS 和TNDL 分别持有FMOIL III 10.76%、24.22%的股份。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资产总额为人民币4,792.10 万元, 负债总额为人民币6,165.13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373.03 万元;2025 年度实 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469.31 万元,利润总额为人民币-2,968.61 万元,净利润为 人民币-3,363.83 万元;截至2026 年3 月31 日,资产总额为人民币4,667.51 万元, 负债总额为人民币6,829.38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161.87 万元;2026 年1 月1 日至2026 年3 月31 日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72.45 万元,利润总额为人民币 -784.60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784.60 万元。
(四)分众巴西
分众巴西成立于2025 年10 月28 日,注册地址为R DO PARAISO,595, ANDAR 3 CONJ 31 SALA 20,CEP:04.103-001, Paraíso - S?o Paulo,注册资本为 4,000 万雷亚尔。
分众巴西的股权结构如下:
关联关系:分众巴西系公司境外控股子公司FMOIL III 的控股子公司。公司 实际控制人江南春(JIANG NANCHUN)先生通过JAS 和TNDL 分别持有FMOIL III 10.76%、24.22%的股份。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资产总额为人民币352.87 万元, 负债总额为人民币0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52.87 万元;2025 年度实现营业收 入为人民币0 万元,利润总额为人民币0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0 万元;截至 2026 年3 月31 日,资产总额为人民币2348.06 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0.78 万 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347.28 万元;2026 年1 月1 日至2026 年3 月31 日实现 营业收入为人民币0 万元,利润总额为人民币-462.05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462.06 万元。
(五)FMOIL III
FMOIL III 成立于2019 年5 月2 日,注册地址为Commerce House, Wickhams Cay 1, P.O. Box 3140,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VG1110。股本结构 为普通股207,451,113 股,每股面值0.0001 美元,总计面值20,745.1113 美元;A 轮优先股81,683,877 股,每股面值0.0001 美元,总计面值8,168.3877 美元。
FMOIL III 的股权结构如下:
关联关系:FMOIL III 为公司境外控股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江南春 (JIANG NANCHUN)先生通过JAS 和TNDL 分别持有FMOIL III 10.76%、 24.22%的股份。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资产总额为人民币47,819.78 万元, 负债总额为人民币0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47,819.78 万元;2025 年度实现营业 收入为人民币0 万元,利润总额为人民币706.10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706.10 万元;截至2026 年3 月31 日,资产总额为人民币61,745.83 万元,负债总额为 人民币0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61,745.83 万元;2026 年1 月1 日至2026 年3
月31 日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0 万元,利润总额为人民币817.26 万元,净利润 为人民币817.26 万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授信申请人与授信银行重新签订了《授信协议》,授信银行同意调整后向授 信申请人提供总额度为5,000 万美元1的授信额度,并附有具体的分项限额如下:
1、向FMDL 提供最高不超过3,000 万美元的循环贷款授信;
2、向分众香港提供最高不超过500 万美元的循环贷款授信;
3、向越南金太阳提供最高不超过2,000 万美元的循环贷款授信;
4、向分众巴西提供最高不超过1,500 万美元的循环贷款授信;
5、向FMDL 提供最高不超过2,000 万美元的融资性银行保函授信;
6、向FMDL 提供最高不超过2,000 万美元的非融资性银行保函授信;
7、向FMDL 提供最高不超过2,000 万美元的融资性备用信用证授信;
8、向FMDL 提供最高不超过2,000 万美元的非融资性备用信用证授信。
在此基础上,公司境外子公司FMDL 与授信银行相应修订并签署了《担保 协议》,同意为授信申请人在《授信协议》项下所欠授信银行的所有债务提供信 用担保,担保最高限额由3,000 万美元相应增加至5,000 万美元,担保期限为自 《授信协议》生效之日至授信申请人完成对授信银行所有债务清偿之日。
鉴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江南春(JIANG NANCHUN)先生通过JAS、TNDL 分别持有FMOIL III 10.76%、24.22%的股份,关联法人JAS、TNDL 系授信债务 人的间接股东,为保障FMDL 因实际代偿对授信债务人享有的追偿权,JAS、 TNDL 分别同意根据各自在FMOIL III 的持股比例就上述担保中关于授信债务人 的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并与FMDL 签署了《最高额反担保保证合同》。担保 责任范围分别为FMDL 因履行《授信协议》项下对授信债务人的担保义务而代 授信债务人偿还的贷款本金的10.76%(最高限额为538 万美元整)、24.22%(最 高限额为1,211 万美元整),以及按比例承担的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 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保证期间为自《授信协议》成立之日 至FMDL 为相应授信债务人履行担保责任之日后一年。
1 在《授信协议》下,任一时点各分项额度使用之和不超过总额度5,000 万美元。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为等值人民币 106,260.72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约为等值人民币28,848.72 万元,实际使用的担保额度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 2.02%。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担保事项,也无逾期担保、涉 及诉讼的担保以及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金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16 日
备查文件:
1、《Facility Letter》;
2、《Guarantee(Limited Amount)》;
3、《最高额反担保保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