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湖北能源: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无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7 月16 日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7 月1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7 月16 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 时间为2026 年7 月16 日9:15 至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37 号能源大厦 3706 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龙先生、副董事长龚平先生因工 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会议,均以视频方式参会,经全体董事共同推举,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韩勇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314 人,代表股份数 3,690,190,5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1258%。其中中小 投资者共311 人,代表股份243,083,5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3.433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5 人,代表股份 1,831,110,2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654%。其中中小 投资者股东4 名,代表股份212,074,6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995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309 人,代表股份 1,859,080,3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2605%。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307 人,代表股份 31,008,8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80%。
4.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 会,北京天达共和(武汉)律师事务所齐晨晨、彭朵朵律师对本次股 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选举王本哲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685,548,9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42%;反对4,15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5%;弃权49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3%。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38,441,934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905%;反对4,15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79%;弃 权49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16%。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王本哲先生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该名独立 董事当选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关于制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685,283,4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70%;反对4,37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84%;弃权53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5%。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38,176,434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813%;反对4,37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81%;弃 权53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0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天达共和(武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齐晨晨、彭朵朵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会决议。
2.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