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明阳智能: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15证券简称:明阳智能公告编号:2026-053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明阳智能”或“公司”)拟对联营公司中海油(东方)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油东方”或“项目公司”)增资人民币28,122.21万元,增资后公司的持股比例仍为45%。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2026年预计向中海油东方出售风机设备,相关交易额度已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过去12个月累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人民币2,990.82万元。公司与不同关联人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同的关联交易。
?因海上风电场项目实施过程较为复杂、建设周期较长,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概况
为充分发挥各方优势,根据平等互惠的原则并经友好协商,公司与项目公司控股股东中海油(海南)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油海南”)于2025年9月合资成立中海油东方,共同开发和实施海南东方海上风电示范项目。项目公司首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万元,其中中海油海南出资55%,明阳智能出资45%。
该示范项目旨在针对海南省海域风能资源和工程建设条件特点,打造海上风电科研示范性重点工程,积极探索深水离岸海域、下伏基岩、台风频繁等条件下的海上风电设计与施工技术,大力推进大容量海上风电设备国产化和技术革新。
该项目总规划装机容量为300万千瓦,包含CZ7场址150万千瓦和CZ9场址150万千瓦。
2026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及资金需求,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拟由人民币10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62,493.80万元,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与中海油海南拟对中海油东方进行同比例增资,即公司拟对联营公司中海油东方增资人民币28,122.21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双方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二)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 投资类型 | □新设公司√增资现有公司(√同比例□非同比例)--增资前标的公司类型:□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未持股公司□投资新项目□其他:_________ |
| 投资标的名称 | 中海油(东方)能源有限公司 |
| 投资金额 | √已确定,具体金额:__人民币28,122.21万元___?尚未确定 |
| 出资方式 | √现金√自有资金□募集资金□银行贷款□其他:_____□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股权□其他:______ |
| 是否跨境 | □是√否 |
(三)本次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2026年预计向中海油东方出售风机设备,相关交易额度已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过去12个月累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人民币2,990.82万元。公司与不同关联人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同的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人暨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介绍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中海油东方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中海油东方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投资类型 | √增资现有公司(√同比例□非同比例) |
| 标的公司类型(增资前) | 参股公司 |
| 法人/组织全称 | 中海油(东方)能源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60000MAEWMYLLXL |
| 法定代表人 | 金海波 |
| 成立日期 | 2025/09/11 |
| 注册资本 | 100,000万人民币 |
| 实缴资本 | 100,000万人民币 |
| 注册地址/主要办公地址 | 海南省东方市感城镇入学村林田大道16号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中海油(海南)新能源有限公司 |
| 主营业务 |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
| 所属行业 | D4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中海油东方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目前处于建设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次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的情况。
(三)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 科目 | 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2025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 |
| 资产 | 1,407,305,986.62 | 1,030,470,976.27 |
| 负债 | 405,823,133.18 | 30,384,726.01 |
| 所有者权益 | 1,001,482,853.44 | 1,000,086,250.26 |
| 科目 | 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 2025年度(未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4,825.69 | - |
| 净利润 | 1,396,603.18 | 86,250.26 |
(四)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增资前 | 增资后 | ||
| 出资金额(万元) | 比例 | 出资金额(万元) | 比例 | ||
| 1 | 中海油(海南)新能源有限公司 | 55,000 | 55% | 89,371.59 | 55% |
| 2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45,000 | 45% | 73,122.21 | 45% |
| 合计 | 100,000 | 100% | 162,493.80 | 100% | |
(五)增资标的其他股东的基本信息
| 法人/组织全称 | 中海油(海南)新能源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60000MA7DTRE61X |
| 法定代表人 | 金海波 |
| 成立日期 | 2021/12/21 |
| 注册资本 | 237,977万人民币 |
| 实缴资本 | 226,475万人民币 |
| 注册地址/主要办公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粤海大道155号海南未来产业园企业服务中心16-11-431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 |
| 与标的公司的关系 | 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 |
| 主营业务 |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一般项目:生物质能技术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能量回收系统研发;储能技术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财务咨询;企业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
三、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经各方同意,本次增资按照出资额与注册资本的比例为1:1确定,中海油海南和公司以同比例向中海油东方增资人民币共计62,493.80万元,其中,中海油海南向中海油东方增资人民币34,371.59万元,公司向中海油东方增资人民币28,122.21万元。本次增资事项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增资事项是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及资金需求,具有商业合理性;本次增资为原股东同比例增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增资事项系公司结合长期发展战略与当前业务开展需求,能充分发挥交易双方在技术、市场及管理等方面的优势资源,有助于推动公司业务布局和产业协同,符合公司长期发展利益。
(三)本次增资事项不涉及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也不存在同业竞争的问题。
五、本次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增资遵循市场化和公平原则,交易的决策与执行过程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二)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本次增资项目公司,是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及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议案。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张瑞先生回避表决。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风险提示
因海上风电场项目实施过程较为复杂、建设周期较长,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