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湖北宜化: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422证券简称:湖北宜化公告编号:2026-076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6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267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33,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30,000.00万元,扣除1,836.75万元(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28,163.25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验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E10733号)。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北宜化楚星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湖北宜化精
磷科技有限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管理。
二、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28,163.25万元,少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根据公司2025年第十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求,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适当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调整前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
| 1 | 磷氟资源高值化利用项目 | 223,325.95 | 200,000.00 | 200,000.00 |
| 2 | 5万吨/年磷酸二氢钾项目 | 42,640.40 | 35,000.00 | 33,163.25 |
| 3 |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 | 95,000.00 | 95,000.00 | 95,000.00 |
| 合计 | 360,966.35 | 330,000.00 | 328,163.25 | |
三、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调整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未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调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说明书》有关规定或约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
四、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于2026年7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合理安排,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公司于2026年7月16日召开2026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是根据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实际情况所做出的决策,符合公司实际需求,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公司于2026年7月16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2026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