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工大科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业务办理》《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发表核查 意见如下:
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 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含 子公司)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其他核心骨干人员,不包 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 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符合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 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符合本激励计划的实施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同意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7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