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神马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10证券简称:神马股份公告编号:2026-066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临时补流募集资金金额:65,000.00万元
?补流期限:自2026年7月16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发行名称 | 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债 |
| 募集资金总额 | 300,000.00万元 |
| 募集资金净额 | 296,364.72万元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3年3月22日 |
| 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日期及金额 | 2026年7月13日归还80,000万元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原拟投入以下项目,并不超过以下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额: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扣除发行费用) |
| 1 | 尼龙化工产业配套氢氨项目 | 230,066.56 | 110,000.00 |
| 2 | 年产24万吨双酚A项目(二期) | 120,000.00 | 100,000.00 |
| 3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 90,000.00 | 86,364.72 |
| 合计 | 440,066.56 | 296,364.72 | |
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的议案》,同意终止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年产24万吨双酚A项目(二期)”。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神马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5年5月20日召开了“神马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入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已终止的“年产24万吨双酚A项目(二期)”剩余募集资金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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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实施控股子公司河南神马普利材料有限公司
万吨尼龙6切片项目、使用剩余募集资金中的27,300.00万元实施全资子公司河南神马艾迪安化工有限公司
万吨/年己二腈项目,其余募集资金仍继续存放于原募投项目相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按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管理。
截至2026年
月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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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发行名称 | 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85,870.73万元 | ||
| 募投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项目进度 |
| 尼龙化工产业配套氢氨项目 | 110,000.00 | 110,000.00 | 100.00% |
| 20万吨/年尼龙6项目 | 32,800.00 | 6,575.61 | 20.05% |
| 5万吨/年己二腈项目 | 27,300.00 | 10,597.12 | 38.82% |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 86,364.72 | 86,000.00 | 99.58% |
| 其他 | 39,900.00 | 0.00 | - |
| 合计 | 296,364.72 | 213,172.73 | - |
注:当前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已扣减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的金额,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包括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的金额。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包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以及利息金额。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分批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6年7月16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七次会议和第十二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上述事项审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