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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乐家: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导读:欢乐家: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97证券简称:欢乐家公告编号:2026-064

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控股子公司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欢乐家集团”)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欢乐家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欢乐家投资”)拟与公司控股股东广东豪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兴投资”)、公司董事兼副总裁程松先生、公司副总裁杨榕华先生、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翁苏闽先生和外部投资人李笑冬先生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该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其中欢乐家投资以货币出资人民币3,06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51%,该合资公司设立后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的合资公司将主要开展生产椰壳预碳化料、椰壳基硬碳负极材料的项目。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本事项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6年7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李兴、李子豪、程松、LINHOWARDZHIHAO(林志豪)回避表决。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各投资方尚未签署《投资协议》,本次拟设立的合资公司尚未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后续尚需履行设立登记、资质申请及境外投资备案等程序,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5.本次设立合资控股子公司是公司在新业务领域的探索和尝试,公司进入新业务领域需积极适应和应对经济环境、行业政策、市场竞争、经营管理、技术研发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新业务在产品、市场、用户等方面均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相关产品研发应用落地及市场推广周期较长,存在业务拓展不及预期的风险,短期内难以实现规模化收入,预期不会对公司当期收入、利润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及实际经营情况,为有效运用公司在椰子类原料初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椰子壳等生产余料,提升资源利用率,欢乐家投资拟与公司控股股东豪兴投资、公司董事兼副总裁程松先生、公司副总裁杨榕华先生、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翁苏闽先生、外部投资人李笑冬先生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主要开展生产椰壳预碳化料、椰壳基硬碳负极材料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该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其中欢乐家投资以货币出资人民币3,06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51%;豪兴投资以货币出资人民币1,44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24%;程松先生以货币出资人民币48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8%;杨榕华先生以货币出资人民币36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6%;翁苏闽先生以货币出资人民币36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6%;李笑冬先生以货币出资人民币3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5%。该合资公司设立后将纳入欢乐家集团合并报表范围。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对外投资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合资控股子公司注册登记、签订投资协议及其他相关文件;在投资额度范围内根据具体实施情况确定调整投资方案;向境内相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本次涉及境外投资的审批或备案等手续以及其他与本次投资相关事宜。

(二)本次交易的审议情况

本事项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6年7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李兴、李子豪、程松、

LINHOWARDZHIHAO(林志豪)回避表决。

(三)其他说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因此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暨关联方介绍

(一)广东豪兴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广东豪兴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年1月19日
注册地址湛江开发区人民大道中71号欢乐家大厦270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李子豪
注册资本人民币13,010万元
关联关系说明广东豪兴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1.73%股份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人民币/万元)2026年6月30日(未经审计)2025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56,491.4154,072.28
净资产56,489.4051,989.05
2026年1-6月(未经审计)2025年1-12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0.000.00
净利润4,500.3515,678.09
主要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李兴59.95%
朱文湛39.97%
李子豪0.05%
李芷莹0.03%

(二)程松先生程松先生,中国国籍,住所为深圳市,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程松先生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裁,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三)杨榕华先生杨榕华先生,中国国籍,住所为湛江市,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杨榕华先生现任公司副总裁,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四)翁苏闽先生翁苏闽先生,中国国籍,住所为湛江市,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翁苏闽先生现任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五)李笑冬先生李笑冬先生,中国国籍,住所为长沙市,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李笑冬先生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李笑冬先生现任湖南钠邦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创始人;湖南省电池行业协会钠离子电池专业工作委员会秘书长。长期深耕新能源材料行业。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拟投资设立的合资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欢乐家新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
出资方式货币出资
拟定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出资额和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比例
持股比例深圳市欢乐家投资有限公司3,06051%
广东豪兴投资有限公司1,44024%
程松4808%
杨榕华3606%
翁苏闽3606%
李笑冬3005%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拟投资设立的合资控股子公司尚未进行工商注册登记,以上信息均为暂定信息,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计划在印度尼西亚和越南构建预碳化产线,合计年产5,000吨;计划在中国国内建设年产3,000吨的钠离子电池生物质基硬碳负极材料生产基地。

2.项目建设周期:预计一年,包括厂房租赁、厂房改造、设备安装及调试等。

3.项目总投资额:人民币6,000万元。其中厂房改造及装修拟投资500万元,设备购置、安装拟投资4,900万元,基本预备金及铺底流动资金拟投资600万元(以上投资概算为初步预算金额,最终以实际投入为准)。预计在境外投资人民币2,000万元,预计在中国国内投资人民币4,000万元。

4.项目资金来源:均为各股东方自有或自筹资金。

四、本次投资进入新领域的相关情况

(一)业务模式及生产工艺

本次公司拟投资项目处于钠离子电池产业链上游,聚焦于硬碳负极材料的预碳化料及成品的开发与供应。产业链中游为电芯制造环节,下游则覆盖电动两轮车、启停电源、储能电站等多元化应用场景。本项目主要产品包括椰壳预碳化料及椰壳基硬碳负极材料。生产工艺方面,椰子壳经干燥、预碳化、筛分等工序制得预碳化料;预碳化料再经制粉、纯化、高温碳化、除磁筛分等工序,最终形成硬碳负极材料。原料端以椰子壳生物质基为主,未来将结合技术研发进展,逐步拓展至其他生物质基前驱体,以增强供应链韧性。

(二)采购模式

合资公司主要向欢乐家集团体系内子公司采购椰子壳等生物质基,鉴于欢乐家集团在椰子的原料初加工产业已有所布局,在印度尼西亚等地的椰子加工基地每年可产生椰子壳等生产余料,因此本项目椰子壳生物质基的供应预计将较为稳定。未来也将应技术开发的进展,开拓其他生物质基的原料应用。

(三)人员、技术、管理安排

欢乐家投资将负责合资公司的产品定位、产能规划,推动合资公司业务的开展,并协同提供人才招聘、生产组织、员工培训等技术支持。

合资公司将以外部引进核心人才为主,内部管理人才调配为辅,同时采取市场化招聘的方式组建人才队伍。同时将利用合资公司个人股东李笑冬先生在新能源行业内的专家资源和经验开展技术指导和资源整合,并将通过与高等院校的紧密合作,联合开发,构建产学研链条。

(四)本次投资的可行性分析和市场前景

1.市场可行性

近年来,随着碳达峰、碳中和成为全球共识,新能源在全球能源体系中的比重快速增加,催生了电池领域的爆发式增长。钠资源丰度高、分布广,具备显著的成本优势与供应链安全性,使得钠离子电池成为锂离子电池在特定应用场景(对能量密度要求相对宽松,但对成本、宽温域运行和安全性要求高)下的较好补充与替代。钠离子电池市场目前处于萌芽阶段,缺点是能量密度相对偏低,但规模化后具备明显的成本优势,也具备优异的低温性能、倍率性能和安全性,可逐步应用在两轮电动车、启停电源、储能等领域。

钠离子电池主要由正极材料、负极材料、电解液、隔膜等关键部件组成。钠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碳基材料、合金类材料、过渡金属氧化物及有机化合物等;其中硬碳材料具有结构多样、层间距大、价格低廉、导电性良好、储钠容量高、嵌钠后体积形变小、环境友好和低氧化还原电位等优点,是当前钠离子电池的主流负极。

硬碳根据前驱体可分为生物质基、树脂基、沥青基、无烟煤基,其中生物质基具有来源较广、成本较低、可持续性好等优势,是当前钠离子电池硬碳负极材料的主流路线,常见原料包括椰子壳、竹基、秸秆等。

2.供应链可行性

本项目立足欢乐家集团在印度尼西亚等国建设的椰子加工项目所产生的丰

富的椰子壳资源,原料供应较为稳定,将其加工为高附加值的椰壳预碳化料及椰壳基硬碳负极材料,既提升资源利用率,又为钠离子电池负极产业链提供稳定、可追溯的原材料供给。

3.工艺技术可行性钠离子电池硬碳负极材料所采用的生物质技术工艺路线,经过国内外企业及科研机构多年的研发与产业化验证,工艺技术路线已趋于成熟,行业内已形成一定规模的专业人才队伍。当前,公司拟通过高校院所的产学研合作,引入相关技术成果;并在此基础上,通过市场化招聘等方式,吸纳碳材料、电化学等相关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组建覆盖研发、工艺和生产的核心团队,逐步实现工艺、技术优化与自主迭代。

4.政策方面的可行性近年来,国家能源局、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部门牵头出台了多份政策文件,钠离子电池作为“新型电池”,逐渐明确为保障能源安全、发展新型储能和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技术路线之一。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本次交易由交易各方协商一致确定,各方均以货币形式出资共同设立合资公司,按约定的认缴注册资本计算,各方出资价格一致,均为每1元/注册资本1元。本次交易严格遵循市场化原则,恪守公平、公正、公允的基本原则,实行同股同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拟签订的《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甲方:深圳市欢乐家投资有限公司乙方:广东豪兴投资有限公司丙方:程松丁方:杨榕华戊方:翁苏闽己方:李笑冬

(一)拟设立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与股权结构

合资公司设立时的全部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大写:陆仟万元整),全部为货币出资。各方认缴注册资本及持股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姓名认缴注册资本持股比例出资方式
深圳市欢乐家投资有限公司3,06051%货币
广东豪兴投资有限公司1,44024%货币
程松4808%货币
杨榕华3606%货币
翁苏闽3606%货币
李笑冬3005%货币
合计6,000100%-

(二)出资价格:按各方约定的认缴注册资本计算,各方出资价格一致,均为每1元/注册资本1元。

(三)出资安排:各方应于合资公司成立后6个月内完成实缴出资。各方均以货币方式出资。

(四)公司治理

1.合资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合资公司的权力机构。

2.经甲方提议并经各方一致同意,合资公司设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成员如下:李子豪、程松、杨榕华、翁苏闽、李笑冬。其中,李子豪担任董事长。

3.合资公司不设监事

4.合资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经甲方提名由董事会聘任,并担任法定代表人。

5.合资公司财务总监由甲方委派。

(五)股权转让与新增注册资本

1.优先购买权

合资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将股权转让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等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2.优先认购权

合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时,各方有权按其持股比例优先认购。

因实施股权激励、引入核心技术或核心管理人员等事项,需转让存量股权或增加注册资本的,各方不享有优先购买权或优先认购权,包括本协议约定与《公司法》规定的优先购买权或优先认购权。

3.共同出售权

甲方拟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其他各方有权按其届时持股比例与甲方共同向受让方出售股权,且转让的具体条件不低于甲方与受让方达成的交易条件。甲方向欢乐家集团及欢乐家集团控制的主体转让股权时,其他各方不享有共同出售权。

(六)管理层股东股权锁定

各方确认,甲方与管理层股东(丙方、丁方、戊方)共同出资设立本合资公司,旨在整合甲方的产业资源与管理层股东的专业运营能力,有利于充分发挥管理层股东的管理优势,保障合资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维护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基于上述目的,各方一致同意对管理层股东所持股权设置本条锁定期安排,以确保管理层股东与合资公司长期利益的协同与绑定。

锁定期安排如下:合资公司设立之日起5年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管理层股东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赠与、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其持有的合资公司股权。

(七)投资限制

除甲方外的合资公司股东,在持有公司股权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投资、参与或经营与合资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主体。

但是,合资公司股东通过境内外公开证券二级市场以交易方式购买上市公司股份,且持有该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合计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同时未向该上市公司派驻/担任/提名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实际参与其经营管理的,不视为违反本条约定义务。

(八)知识产权归属

合资公司经营过程中,由合资公司员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或主要利用合资公司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任何发明创造、技术成果、设计方案、软件代码、商业秘密及其他知识产权成果(合称“职务成果”)的知识产权均归公司所有。合资公司有权就职务成果以自己的名义申请、持有和维护相关知识产权。相关人员应当配合合资公司完成知识产权申请、登记及权利转移所需的一切手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各方尚未签署该《投资协议》。

七、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合资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成为公司控股子公

司,不存在公司与关联方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对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八、本次对外投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基于主营业务发展需要,在印度尼西亚等东南亚国家建设了椰子加工项目,主要生产椰子类相关原料初加工产品,因此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相应的椰子壳等生产余料,此前以废料形式在当地对外出售。本次投资系公司基于现有椰子加工产业资源的产业链延伸,通过将椰子壳加工为椰壳预碳化料及椰壳基硬碳负极材料,实现生产余料的高附加值利用。

(二)本次投资顺应国家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产业链延伸,拓展新的业务赛道,推动公司业务多元化发展,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三)集合各方资源优势互补。本次交易的关联方为公司控股股东豪兴投资、公司董事兼副总裁程松先生、公司副总裁杨榕华先生和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翁苏闽先生,一方面主要考虑公司在本项目领域尚处于早期投入阶段,业务发展进展具有不确定性,与公司控股股东共同投资有助于降低公司资金压力,降低经营不确定性风险;另一方面通过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同投资,有助于提升业务推进效率,充分调动资源,推动业务落地,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激励约束机制,实现公司利益与管理团队深度绑定,进一步提升团队的经营管理积极性和责任感,激发内生动力与活力,提升治理水平与竞争力。此外,合资公司股东李笑冬先生长期深耕新能源材料行业,有助于公司加快在硬碳负极材料业务上的市场开拓与资源整合。

(四)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是各合资方的自有或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整体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九、本次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欢乐家集团目前主营业务与合资公司主营业务属于不同的行业,本次投资前公司无相关行业的管理经验、研发经验和技术研发人员、客户资源,合资公司的运营管理能力、研发及业务拓展能力等将面临一定的考验。

(二)合资控股子公司成立后可能存在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竞争、经

营管理等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未来行业可能会出现产品价格下降、产能过剩、订单减少等因素导致公司在该项目不达战略预期。

(三)审批风险。本次投资设立合资控股子公司尚需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能否取得批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同时本项目涉及部分资金在境外投资,尚须履行发改委、商务部门、外汇管理部门等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备案或审批程序。能否取得上述部门的备案或审批,以及取得备案或审批的时间及境外投资能否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存在一定的审批风险。

(四)产业政策风险。本项目在发展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国家政策、社会经济环境或产业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而导致出现产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五)竞争格局风险。当前硬碳负极材料领域已有专业厂商及大型材料企业布局,新进入者面临品牌认知度建立周期长、客户验证门槛高、市场拓展成本高等挑战,存在业务推进不及预期的风险。

(六)成本竞争力风险。若未来硬碳负极材料的规模化降本、工艺优化等核心环节进度不及预期,以及竞品的价格低位运行,将直接削弱钠离子电池相对于竞品的成本优势,存在未来市场空间受阻的风险。

(七)技术研发及迭代风险。公司目前没有相关技术团队及技术储备,需依靠外部人才引进及与高校院所合作实现技术研发和生产应用,存在外部人才引进不及预期、技术研发滞后的风险。同时,不同的硬碳前驱体的原料技术路线在持续发展中,若后续出现研发投入不足、新技术迭代等问题,将面临技术路线被淘汰的风险。

(八)产业化进程不及预期的风险。从产业看,钠离子电池当前处于产业发展的早期,若钠离子电池在竞品的挤压和竞争下,核心应用场景验证受阻,或下游市场开拓不及预期,钠离子电池行业的经济性拐点或延后,制约商业化渗透速度,使得产业化进程或慢于预期,可能导致合资控股子公司面临经营压力,进而导致上市公司前期投资无法有效兑现收益,对公司业绩造成较大压力。

(九)业务发展风险。公司本次投资的主要方向为椰壳预碳化料及椰壳基硬碳负极材料,对公司而言为新业务领域,公司在应用研发及产品方面尚未落地,客户资源开发尚未开展,公司需要在核心技术研发、生产工艺优化、专业设备引进以及人才团队搭建、市场开拓、成本管控、量产进度、良率稳定等多个维度持续投入。同时该产业链的下游客户在产品测试、验厂及采购方面周期较长,准入

门槛较高,若出现送样产品未通过下游客户验证,将面临产品落地不及预期的风险。

十、投资者风险提示

本次设立合资控股子公司是公司在新业务领域的探索和尝试,公司进入新业务领域需积极适应和应对经济环境、行业政策、市场竞争、经营管理、技术研发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该业务在产品、市场、用户等方面均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相关产品研发应用落地及市场推广周期较长,短期内难以实现规模化收入,预期不会对公司当期收入、利润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十一、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6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关联方广东豪兴投资有限公司、程松先生、杨榕华先生、翁苏闽先生未发生关联交易。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关联方湛江市希朋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湛江市御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湛江开发区品悦轩餐饮店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日常关联交易,2026年经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465万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已发生金额为53.59万元。详见公司2025年10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1)。

十二、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了相应的审核意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本次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有助于公司提升资源使用效率,丰富公司产业结构,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提升公司长期发展潜力。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全体独立董

事一致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控股子公司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应予回避。

(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6年7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与本议案有关联关系的战略委员会委员李兴、李子豪、程松、LINHOWARDZHIHAO(林志豪)回避表决。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6年7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李兴、李子豪、程松、LINHOWARDZHIHAO(林志豪)回避表决。

十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特此公告。

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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