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韵达股份:关于不向下修正韵达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债券代码:127085
债券简称:韵达转债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韵达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2026 年7 月17 日,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票已经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 转股价格85.00%的情形,触发“韵达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2、公司于2026 年7 月17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不向下修正韵达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韵 达转债”的转股价格,且在未来三个月内,如再次触发“韵达转债”转股价格向 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08 号)核准,公司于2023 年4 月11 日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2,45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 年,发行价格为每张1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45,000.00 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 245,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 年5 月23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 简称“韵达转债”,债券代码“127085”。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
集说明书》”)及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 年4 月17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 年10 月17 日)起至可转债到 期日(2029 年4 月10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 个交 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韵达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12.15 元/股。
因公司实施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韵达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2.15 元/股调 整为12.1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 年6 月8 日起生效。
因公司实施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韵达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2.10 元/股调 整为11.93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 年6 月7 日起生效。
因公司实施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韵达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1.93 元/股调 整为11.73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 年6 月12 日起生效。
因公司实施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韵达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1.73 元/股调 整为11.53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6 年6 月17 日起生效。
二、韵达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 款如下: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0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 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会召开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 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 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 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2026 年6 月29 日-2026 年7 月17 日,公司股票已经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 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00%的情形,触发“韵 达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公司于2026 年7 月17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不向下修正韵达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鉴于目前股价未能正确体现公司长期发 展的内在价值,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 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 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韵达转债”的转股价格,且在未来三个月内,如再次触 发“韵达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2026 年 10 月19 日(不修正转股价格期间到期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开始重新起算,若再 次触发“韵达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业务办理:2.4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等相关规定,在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公司应当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 修正转股价格,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 义务;公司未按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视为不修正转股价格。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