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先导智能: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导智能”或“公司”)于 2026 年7 月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 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4 年10 月3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 年10 月1 日至2024 年10 月10 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激励对象提出 的异议。2024 年10 月12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69)。
3、2024 年10 月18 日,公司召开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 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4 年10 月1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 号:2024-071)。
4、2024 年10 月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 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5 年10 月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6、2026 年7 月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对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5 年9 月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 (《关于核实公司<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5 年9 月30 日至2025 年10 月9 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激励对象提出 的异议。2025 年10 月11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 2025-052)。
3、2025 年10 月16 日,公司召开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 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53)。
4、2025 年10 月1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6 年7 月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对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情况
(一)调整事由
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规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 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 等事宜,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025 年5 月19 日,公司召开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566,163,034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 购股份11,152,297 股后的股本1,555,010,73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 0.56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格=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 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556012 元/ 股。上述权益分派已于2025 年7 月1 日实施完毕。
2026 年5 月21 日,公司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A 股 权益分派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可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87 元(含税),拟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人民币477,300,842.31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 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格=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 司A 股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849563 元/股。上述权益分派已于2026 年6 月30 日实施完毕。
(二)调整方法
派息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方式如下:
1、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P=P_{0}-V=9.25-0.0556012-0.2849563=8.91 元/股(四舍五入: 保留两位小数,]
其中: (P_{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1。
综上,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9.25 元/股调整为8.91 元/股。
2、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P=P 0-V=32.77-0.2849563=32.49 元/股(四舍五入: 保留两位小数,]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1。
股。
综上,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32.77 元/股调整为32.49 元/
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因公司2024 年度权益分派及2025 年度A 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故而 对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 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此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 意对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 相应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一)调整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价格调整、本次作废、本次归属已获得必 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规则》、《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本次价格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 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符合《管理办法》、《创 业板上市规则》、《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归属尚未进入归属期, 尚待公司董事会于归属期内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届时如相关事项发生变更,则对 应归属事项应按照《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规则》、《激励计划(草案)》 予以调整;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二)调整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价格调整、本次作废、本次归属已获得必 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规则》、《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本次价格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 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符合《管理办法》、《创 业板上市规则》、《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归属尚未进入归属期, 尚待公司董事会于归属期内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届时如相关事项发生变更,则对 应归属事项应按照《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规则》、《激励计划(草案)》 予以调整;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第二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4、《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