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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特电气: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导读:新特电气: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特电气”)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及补充通知分别于2026 年7 月12 日、2026 年7 月16 日以 电话、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 年7 月17 日上午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 名。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谭勇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满,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 查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谭勇先生、宗宝峰先生、陈培智先生、赵云云女士、 朱彦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提名均取得被提名本人 同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过 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第五届董事会 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 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提名谭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提名宗宝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提名陈培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提名赵云云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提名朱彦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 项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满,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 查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舒东先生、赵贺春先生、金涛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提名均已取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上述候选人通过第五届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要求,赵贺春先 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候选人金涛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 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另外两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 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 就任前,第五届董事会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提名舒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审议通过《提名赵贺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审议通过《提名金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 项审议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归 属已实施完毕,合计归属数量为1,684,800 股,上述股份已于2026 年6 月2 日上 市流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同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 进行修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或其授权人负责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 手续等相关事宜。

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证券投资、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证券投资、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制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6 年8 月4 日下午14: 30 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三、备查文件

1.《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 年第二次 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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