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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叶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导读:新叶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山东新叶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新叶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于2026 年7 月1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公司 会议室。经全体董事一致审议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期限;本次会议 通知已于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结束后,以现场口头告知、电话通知等 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 名,实际出席董事7 名。公司董事 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胡瀚阳先生主持。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山东 新叶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并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案》

1.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提前通知时限的议

表决结果:赞成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 议提前通知时限要求,于2026 年7 月17 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为补齐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空缺、保障各专门委员会规范高效运作,充

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治理、科学决策中的专业作用,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 员会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胡瀚阳先生、许研先生、吴陶钧先生组成,其 中胡瀚阳先生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刘玉珍女士、吴陶钧先生、胡瀚阳先生组成, 其中刘玉珍女士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王伟清女士、吴陶钧先生、许研先生组成,其 中王伟清女士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王伟清女士、吴陶钧先生、胡瀚阳先生 组成,其中王伟清女士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本次调整后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召集人)任 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调整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完成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暨 调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5)。

三、备查文件

《山东新叶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新叶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17 日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