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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科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导读:国科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国科 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国科微”)、山东岱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山东岱微”)、青岛国科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国科微”)拟分别向供 应商采购原材料产品,拟由公司就杭州国科微、山东岱微、青岛国科微在该担保 有效期内为采购原材料产品而与供应商订立的所有“订单/采购订单”(以下简称 “采购订单”)项下货款(“主债务”)的按期支付承担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 万 元整的全额担保。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3 年。公司对杭州国科微、山东岱微、 青岛国科微分别与供应商之间产生的被保证账款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限为主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1 年,每一具体采购订单项下的保证期限单独计算。

2、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岱微、青岛国科微拟分别向供应商采购原材料,拟 由公司就山东岱微、青岛国科微该采购事项的应付账款【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债 权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担保/保险费、公证费、翻译费、鉴定费、律师费、 差旅费及其它有关费用等)】承担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的全额担保。本 次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3 年,公司对山东岱微、青岛国科微分别与供应商之间产 生的被保证账款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债务的履行期限 分别计算,每一笔债务的保证期间自该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1 年。

2026 年7 月1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对外担保事项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杭州国科微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 年5 月31 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金二路617 号11 幢7 楼701 室

法定代表人:徐泽兵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 集成电路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计算机软硬 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 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权。

与公司的关系:杭州国科微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

财务数据:截至2026 年3 月31 日,杭州国科微未经审计的总资产337,418.98 万元,负债总额314,518.65 万元,净资产22,900.33 万元。2026 年一季度营业收 入55,917.19 万元,利润总额10,781.90 万元,净利润10,403.24 万元。

杭州国科微无对外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杭州国科微信用状况良好, 无不良信用记录。

2、公司名称:山东岱微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 年12 月14 日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彩石街道商业街D 区23 号

法定代表人:徐泽兵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 集成电路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计算机软硬

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 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公司的关系:山东岱微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

财务数据:截至2026 年3 月31 日,山东岱微未经审计的总资产191,534.80 万元,负债总额185,683.41 万元,净资产5,851.39 万元。2026 年一季度营业收 入9,375.61 万元,利润总额-1,154.80 万元,净利润-1,091.01 万元。

山东岱微无对外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山东岱微信用状况良好,无 不良信用记录。

3、公司名称:青岛国科微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6 年4 月8 日

住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团结路3684 号创芯汇1 号楼 1114 室

法定代表人:徐泽兵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电子产 品销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 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 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 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 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 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权。

与公司的关系:青岛国科微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

财务数据:截至2026 年3 月31 日,青岛国科微尚未成立,故无财务数据。

青岛国科微无对外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青岛国科微信用状况良好, 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为杭州国科微、山东岱微、青岛国科微在担保有效期内为采购原材 料产品而与供应商订立的所有“订单/采购订单”(以下简称“采购订单”)项 下货款(“主债务”)的按期支付承担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整的全额担 保。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3 年。公司对杭州国科微、山东岱微、青岛国科微 分别与供应商之间产生的被保证账款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 届满之日起1 年,每一具体采购订单项下的保证期限单独计算。

2、公司就山东岱微、青岛国科微的应付账款【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债权项 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 费、仲裁费、保全费、担保/保险费、公证费、翻译费、鉴定费、律师费、差旅 费及其它有关费用等)】承担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的全额担保。本次担 保额度有效期限为3 年,公司对山东岱微、青岛国科微分别与供应商之间产生的 被保证账款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分别 计算,每一笔债务的保证期间自该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1 年。

四、董事会意见

2026 年7 月1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杭州国科微、山东岱微、 青岛国科微向供应商采购原材料产品,以及为山东岱微、青岛国科微向供应商采 购原材料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的业务开展。山东岱微、杭州国科微、青岛国 科微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上述三家公司的生产经营均有绝对控制权, 且财务风险可控。此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利于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和可持 续发展,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情况,未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因山东岱微、杭州国科微、青岛国科微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故上述三家公司未 就前述担保事项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40,000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202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55%,全部为公司为全资子(孙) 公司提供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288.87 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202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08%。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对合 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 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事项。

六、备查文件

1、《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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