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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文电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愿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导读:苏文电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愿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愿

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施小波先生及芦伟琴女士出具的《关于自愿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承诺主体及基本情况

1、芦伟琴女士

芦伟琴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是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施小波先生之母,目前未在公司任职。

2、施小波先生

施小波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

3、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股东姓名与公司关系持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芦伟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73,200,00035.37%
施小波实际控制人17,280,0008.35%

二、本次追加承诺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为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为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的稳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施小波先生、芦伟琴女士承诺:

自2026年7月17日起30个月(即2026年7月17日至2029年1月16日)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间内,若因公司派发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事项而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不减持的承诺。

三、上市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上述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于违反承诺减持股份的,公司董事会保证主动、及时要求违反承诺的股东履行违约责任。

四、备查文件

1.《关于自愿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特此公告。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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