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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康技术: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导读:基康技术: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基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1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袁双红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1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8,305,8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836%。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3,205,0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4658%。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樊一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3,182,287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57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5,123,52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43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选举樊一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6,515,41955.9795%00%5,123,52044.0205%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许桓铭、蔡守华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基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7月17日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