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ST西发:关于普通破产债权确认纠纷诉讼(2026)藏01民初39号案件的公告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通破产债权确认纠纷诉讼(2026)藏01民初39号案件的公告
一、案件前期基本情况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拉萨中院”“法院”)于2026年4月24日受理债权人对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西藏发展”)的重整申请,公司2026年6月8日召开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已编制债权表并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
自然人吴某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存在异议,就破产债权确认纠纷向拉萨中院提起诉讼。公司于2026年6月27日披露了《关于普通破产债权确认纠纷诉讼的公告》(2026-049)。
| 原告 | 被告 | 第三人 | 受理法院 | 案号 | 案件类型 | 涉案金额 | 案件前期情况 |
| 吴某 |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 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6)藏01民初39号 |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诉讼 | 8,000万元 | 一审立案 |
二、本案最新进展情况
公司于今日收到(2026)藏01民初39号拉萨中院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原告吴某与被告西藏发展普通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案,拉萨中院2026年6月25日立案。原告吴某在法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也未申请案件受理费减、缓、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吴某撤回起诉处理。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的可能影响因本案按照撤诉处理,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影响。
五、风险提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8条第(八)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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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备查文件
拉萨中院(2026)藏01民初39号《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