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洞察 >   正文

深水海纳: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导读:深水海纳: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水海纳”)于2026 年7 月1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奕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 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止。

李奕女士(简历详见附件)具备任职证券事务代表所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 识,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任职资格符合《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不 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26969307

传真:0755-26510822

电子邮箱:hynar-ir@watershenzhen.com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打石一路深圳国际创新谷 六栋B 座19 层

邮政编号:518055

特此公告。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17 日

附件: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李奕,女,汉族,1999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任职于北京荣大商务有限公司、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碧兴 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2026 年3 月加入公司证券发展部, 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奕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 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