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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医药: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导读:金城医药: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城医药”)第七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6 年7 月15 日以邮件通知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 于2026 年7 月1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 名,实际参加董 事9 名,其中独立董事徐德臣、张萱、吴长生以及非独立董事张忠政以通讯方式出 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家全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刘静列席会议。会议的召 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解除<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解除公司2025 年12 月30 日与傅苗青、周白水签署的《< 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因该补充协议未最终生 效,协议主体同意解除本协议,由各方另行签署《还款协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签署<还款协议>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由傅苗青、周白水以现金形式补偿广东金城金素制药有限 公司及广东榄都药业有限公司已补缴税金2,159.68 万元及相应利息。还款安排如 下:(1)于2026 年7 月31 日前偿还1000 万元及利息;(2)于2026 年12 月31 日前偿还1,159.68 万元及利息。(3)计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 拆借中心每月20 日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Y-LPR)分段、单利计算应 付利息;计息按每年365 日折算,不计算复利;如当月更新LPR,则自更新当日起 适用新利率。计息日自最后一次缴纳税款及滞纳金之日(2025 年12 月26 日)起 计算至各期款项实际足额偿付完毕之日止。前述利息随各期款项一并支付至公司指

定账户。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各方签署的《还款协议》。

特此公告。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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